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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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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二十二]≡≡越狱≡≡ 第二天暗投和明投(2场投票均截止至8月24日星期五晚上21点)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神的使者 执行取消置顶操作(2007-08-24)
暗投说明


全体囚犯现在可以通过论坛短消息进行暗投,决定第二天的1名越狱者,并说明理由。投票可以放弃。投票截止至8月24日星期五晚上21点。在投票截止一个小时之前,即8月24日星期五晚上20点之前,每位投票者可以改票一次。逾期未参加投票的游戏者,视为自动弃权。

暗投的短消息必须寄给“神的使者”这个ID,才视为有效。
给“神的使者”写短消息的快速链接是:

http://www.doggiehome.com/message.php?action=write&touid=90385




明投说明


请2位幸存的越狱者在本贴后跟帖投票,并说明理由,投票对象为2名越狱者。投票可以放弃。投票截止至8月24日星期五晚上21点。在投票截止一个小时之前,即8月24日星期五晚上20点之前,每位投票者可以改票一次。逾期未参加投票的游戏者,视为自动弃权。本贴1楼为明投的投票统计。




投票和改票时请注意:
    1、投票和改票不要求固定格式,只要在跟贴中清晰、明确的指出自己的投票对象或改票对象,并说明自己的投票理由即可。

    2、投票或改票不得附生效条件,或者要求天神根据设定的条件从几个投票对象中选取一个。

    3、改票仍需以跟帖的方式进行,不得编辑自己原来的投票贴。如果编辑原贴导致天神不能判断改票者的原来一票投给了谁,这一票将被计为投给了改票者自己!

    4、改票在有效时间内只有一次机会,再次改票无效。

    5、当天神认为游戏者的投票因为措辞含混或笔误而可能引发歧义,无法清晰判定这一票投给了谁之时:如果是原投票有歧义,无论是否在改票时段内,天神均可要求游戏者再次投票,但取消改票权利;如果仅仅是改票有歧义,天神将判改票无效,仍按原投票计票。


本贴仅供投票之用,请勿在本贴中发表展开分析讨论。
替补、出局者和没有参加本次游戏的看客没有投票权。
[ 此贴被香香睡美人在2007-08-23 18:56重新编辑 ]
Posted: 2007-08-23 17:47 | [楼 主]
神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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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投票数统计

最后更新时间:【2007-08-23 21:39】

Apolskis    投票:Sara (2007-08-23 21:24)  改票:

Sara       投票:Apolskis (2007-08-23 21:39)  改票:


得票统计
Quote:

Apolskis------1票 by Sara
Sara-----------1票 by Apolskis


本帖为方便各位游戏者了解投票情况,并随时更新,但有可能不能及时反应最新的投票情况,请所有游戏者注意。
Posted: 2007-08-23 17:49 | 1 楼
Apolsk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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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Sara

理由嘛,呵呵……这貌似不需要理由了,除了我就只有这可爱的MM可以投了 
Posted: 2007-08-23 21:24 | 2 楼
S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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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Apolskis
理由:FBI毋庸置疑。这次是绝对失误。我认了
Posted: 2007-08-23 21:39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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