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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十七]第二天的生死投票

剧情
Posted: 2007-01-20 22:51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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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结果

Quote:


投票结果:汪太太、李梅亭均得3票,平票!




得票统计

李梅亭 --------3票 by 苏文纨、高松年、汪太太

方鸿渐 --------2票 by 孙柔嘉 顾尔谦

汪太太 --------3票 by 方鸿渐 李梅亭 唐晓芙


投票次序:高松年、苏文纨、孙柔嘉、方鸿渐、孙柔嘉、方鸿渐、李梅亭、顾尔谦、唐晓芙、汪太太

绿色名字为改票后的顺序。


汪太太、李梅亭进入生死投票。

请游戏者在二人中选择投票,生死投票截止时间是1月21日星期日晚23:00。1月21日星期日晚23:30前,我将公布生死投票的结果。
Posted: 2007-01-20 23:06 | 1 楼
神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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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请8位活着的游戏者在本贴后跟帖投票,并说明理由。投票持续到1月21日星期日晚23:00结束。在投票截止一个小时之前,即1月21日星期日晚22:00之前,每位游戏者可以改票一次。

投票和改票时请注意:

    [*] 投票和改票不要求固定格式,只要在跟贴中清晰、明确的指出自己的投票对象或改票对象,并说明自己的投票理由即可。

    [*] 投票或改票不得附生效条件,或者要求天神根据设定的条件从几个投票对象中选取一个。

    [*] 改票仍需以跟帖的方式进行,不得编辑自己原来的投票贴。如果编辑原贴导致天神不能判断改票者的原来一票投给了谁,这一票将被计为投给了改票者自己!

    [*] 改票在有效时间内只有一次机会,再次改票无效。

    [*] 当天神认为游戏者的投票因为措辞含混或笔误而可能引发歧义,无法清晰判定这一票投给了谁之时:如果是原投票有歧义,无论是否在改票时段内,天神均可要求游戏者再次投票,但取消改票权利;如果仅仅是改票有歧义,天神将判改票无效,仍按原投票计票。


投票不得弃权。逾期未参加投票的游戏者,视为自动退出本次游戏。





本贴仅供投票之用,请勿在本贴中发表展开分析讨论。
替补、出局者和没有参加本次游戏的看客没有投票权。
Posted: 2007-01-20 23:07 | 2 楼
神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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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统计


苏文纨     投票:李梅亭 改票:

方鸿渐     投票:汪太太 改票:

唐晓芙     投票:李梅亭 改票: 

孙柔嘉     投票:李梅亭 改票: 

高松年     投票:汪太太 改票:

李梅亭     投票:汪太太 改票:

顾尔谦     投票:李梅亭 改票:

汪太太     投票:李梅亭 改票:




得票统计
Quote:

汪太太———— 3票 by 方鸿渐 李梅亭 高松年

李梅亭———— 5票 by 汪太太 苏文纨 孙柔嘉 顾尔谦 唐晓芙


[ 此贴被神的使者在2007-01-21 22:52重新编辑 ]
Posted: 2007-01-20 23:12 | 3 楼
汪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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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李梅亭

理由:于我,这是一道只有一个答案的单选题
Posted: 2007-01-21 12:38 | 4 楼
苏文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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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李梅亭

我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时间关系,出票了。
Posted: 2007-01-21 12:59 | 5 楼
孙柔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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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李梅亭
理由 继续造高,晚上来不了,看后面的同志的上票情况
难道追求自己幸福也是错么?
Posted: 2007-01-21 13:08 | 6 楼
方鸿渐
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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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 汪太太
理由:同昨天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叫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离婚协议”。
Posted: 2007-01-21 13:56 | 7 楼
顾尔谦
三闾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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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李梅亭。
理由见:《三人行,必有杀手焉!》(http://www.doggiehome.com/read.php?tid=72393&fpage=1&toread=1
Posted: 2007-01-21 15:22 | 8 楼
李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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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亭 投 汪太太
理由:求生

如果使用文字,他就是文人。
文人相轻,是最轻的吧。
Posted: 2007-01-21 21:23 | 9 楼
高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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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汪太太
理由:十分抱歉没有时间补课了,经过被教育还是想认真的把游戏玩完
汪是我怀疑的人,李是我挂水的
今天开出李水之后大家一定要票汪!
祖籍浙江绍兴,上海市人。中共党员。1999年被评选为(1949-1999)“浙江当代作家50杰”。——此为id头像所借之高松年先生的简介,特此说明,望高先生勿怪。
Posted: 2007-01-21 22:48 | 10 楼
唐晓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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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李梅亭

你的理由说服不了我。。。
Posted: 2007-01-21 22:48 |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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