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游戏十二.第二天]丁丁控告小杜帮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记者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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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十二.第二天]丁丁控告小杜帮

小杜帮是没办法自辩了,并且扬言自跳庶民,如果我不把我的线索公诸于众,我将得不到大家的信任.而要冒着小杜帮可能是庶民这个危险,我知道这个投决如果按我的意愿去办的话,事出万一,我所发现的一切都是错的话,那我也有可能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呃,是丁丁这个小生命~)

既然我在小杜帮没有准备自辩的帖子里回复到,我也不打算去查找他的帖子,直接开帖说明了,那我有什么证据呢?诸君请听我道来:

1 小杜帮是谁?

小杜帮不单是大杜邦的弟弟,他还是游戏10的参与者.
Quote:
下面是引用小杜帮于2006-06-02 20:45发表的:
游戏十,名侦探柯南外传,我不否认我是那次游戏的参加者之一


游戏10发生过什么事情?

Quote:
下面是引用祖特于2006-06-02 20:25发表的:

记得上上次,Vermouth就是丝丝入扣的被推死,事实证明他是新杀而非那次“精妙”推理前提:旧杀。
绝对是汗颜的偶然。
她就是被丝丝入扣地误推的最好例证。上次是水运气好,刚好Vermouth转职,这次就不是了。我不是杀,也不会转职为杀。.....


那次的事情与小杜帮有什么关系?

Quote:
下面是引用小杜帮于2006-06-02 20:39发表的:

当然可以,我第一次参加前也看过纪录。不过你看的好仔细,赞美一下,Vermouth那件事不是亲历者很可能会忽视的


好了引用了那么多,我要告诉你小杜帮的真身,TA是个感性的MM,是个热爱游戏积极游戏的女玩家,她在游戏10中曾经作为庶民华丽一跳,.这一跳,帮助别的平民找到了真正的杀手,并且从此以后她洗清嫌疑,完全漂白.她的名字叫做"实习警花".作为游戏10的天神之一,我有资格说明这一切都是事实.那次我对她的评价,是既惊又叹,惊叹之余,觉得这个MM感性中未免冲动了点~

当然说这个还不能说明什么.

在游戏的第一天,竞选投票时候,我的第一个帖子里提到了有2玩家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我所以获得这个信息,是从游戏报名一帖中,对已经报名的玩家中的最后上线日期得知的.(说实话,所以对这个如此敏感,是因为在游戏的天神时候,因为担心游戏者不参加,所以总要留意他们的上线时间)   当我向大家公布这一发现的时候,其实我也看到了有一两人的最后上线日期很奇怪.

因为在那个时候,包括我在内的好几个游戏者在知道自己的游戏身份后(5月29)不再有过上线.除了2个游戏者,其中一个是实习警花,那天是5月30日,她的发帖数是84------我所以记下她的发贴数,是因为我知道警花除了杀人板块,从来不到别的地方玩过~

5月31日,警花有过上线

6月1日,警花有过上线 这个时候她的发贴数为94

6月2日,警花有过上线

于是,我在想:警花身下的马甲是谁呢?

6月1日 警花不小心用了真身发言:

Quote:
下面是引用实习警花于2006-06-01 18:55发表的:
教授,今天在街上看见你举个气球,节日过得很高兴吧


我一直在看这个回帖,并用这个回帖排除了很多人.但是,我还是不能从潜水的人中找个最肯定的答案.

现在我知道了,她就是小杜帮!

是的,警花的冲动出卖了她:
Quote:
下面是引用小杜帮于2006-06-02 21:31发表的:
丁丁,我不需要准备什么自辨的,我明天白天没空来

既然如此,被投还不如被杀,我就直接跳了,我是个庶民,我早就对某几个人无视庶民的重要性表示不满了。

你太冲动了,跳了我们不敢放弃的庶民.但是你跳的太简单了,太轻易了.也因为你不爱惜你"庶民"之身.

当然,最好的理由还在这里:

参加过游戏10的玩家也参加这次的游戏人中,我所知道的,一是船长,他的真身是苹果;一是mecyl,是游戏10的天神之一(^^mecyl没想到我也在吧~), 再一个是我,和你,警花.

为什么船长是苹果呢?

Quote:
下面是引用阿道克船长于2006-06-01 22:50发表的:
呃,那是为了世界杯做准备...................咕噜~

我中国上海的......

是的,就因为这个.mecyl是北京的,并且他天天在线~而我不可能是小杜帮.一切人物排除.警花在游戏12的马甲就是小杜帮了~

希望你不要介意.这个线索在30号那天就一直在我手上了,我以为那天后杀手应该对我的发现警觉的,所以对那个最后登陆时间很低调. 自那天后我也一直在想着这样做为线索是否合理,但是根据游戏玩的是推理,那么我的一切也只是根据自己发现的作出的推理,并且我不敢十分肯定我的推理一定是正确的.-----也是今天早上,才想通的~

这就是我的发现,以及要投决小杜帮的理由.因为要翻不少帖子,用了不少时间.
Posted: 2006-06-02 22:16 | [楼 主]
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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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了比我更吓人的方法.....
你都说了什么,证明她是那个某人,然后呢?
那天是5月30日,她的发帖数是84------我所以记下她的发贴数,是因为我知道警花除了杀人板块,从来不到别的地方玩过~

5月31日,警花有过上线

6月1日,警花有过上线 这个时候她的发贴数为94
居然有人使用数帖子的技术。比我早啊
丁丁,你是这个意思么?
[ 此贴被祖特在2006-06-02 22:29重新编辑 ]
赢了,这就是王道啊
Posted: 2006-06-02 22:23 | 1 楼
小杜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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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我是警花,你不说我自己也差不多就要说了
Posted: 2006-06-02 22:25 | 2 楼
记者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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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希望不会伤害到你或者伤害到你对游戏热情.......

在今天以前我已经想了好久.... 还是在今天才把这个认同为推理....
Posted: 2006-06-02 22:30 | 3 楼
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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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记者丁丁于2006-06-02 22:16发表的[游戏十二.第二天]丁丁控告小杜帮:
.除了2个游戏者,其中一个是实习警花,
.......

还有一个是我,在外面上来的时候,我忘记了密码。
丁丁,你确信没有别的证据了么?
都说出来吧,最好在游戏内的。
赢了,这就是王道啊
Posted: 2006-06-02 22:37 | 4 楼
小杜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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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发贴数问题我是无法解释的,不错,我是杀手,我是在杀手堂发的贴,杀手堂发贴数是记入名下的,我去了以后才知道,那时候就算注册个新的也来不及了,不过以后的杀手请注意这点。去注册个新的马甲去杀手堂好了。

6月1日 我不小心用了真身发言注定是个错误,不过即使不出这个错,我是报了名的,你早晚也会猜出我是谁,因为有几个人已经肯定不会是我了

小小BS一下丁丁,作为曾经的天神,用计算所有真身的发帖数找杀未免太过分,直接说出玩家ID在其他地方可是会被判死的^^,你不觉得这样失去了这个游戏的真谛吗?

还有即使今天不投死我,我已经决定晚上自杀,赌束魂救我,即使死了,遗言也会把局面搞混的,所以早一天死不遗憾,因为我确实白天上不了网的

同伴不要再说话了!
Posted: 2006-06-02 22:41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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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特,我不说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所以我用了最直接的方式.....本来我想在看完所有游戏中的帖子后再按常理分析得出结论的.但这样不是我和她所喜欢的风格.....
Posted: 2006-06-02 22:41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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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自己的头像,那个好丑的说
Posted: 2006-06-02 22:43 |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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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记者丁丁于2006-06-02 22:30发表的:
对不起....希望不会伤害到你或者伤害到你对游戏热情.......

在今天以前我已经想了好久.... 还是在今天才把这个认同为推理....



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不是推理

不过我并不在意,既然以前就有过,只能说我自己没有搞清楚

顺便问一下:Vermouth也是这么搞出来的吧,先有了结论,再捏造证据
Posted: 2006-06-02 22:53 | 8 楼
记者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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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控告我,但那次游戏.Vermouth那票,你是第一个投的.如果不是因为有人提到Vermouth那事,我也忍心用个莫须有罪名的.我只是说出我的真话
Posted: 2006-06-02 23:12 | 9 楼
大杜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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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似乎算是铁证如山……

不过警花,如果我是你,打死我我也不会承认的
Posted: 2006-06-02 23:28 | 1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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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承认有用吗?我是没办法否定杀贴数的问题的
Posted: 2006-06-02 23:30 |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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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记者丁丁于2006-06-02 23:12发表的:
你可以控告我,但那次游戏.Vermouth那票,你是第一个投的.如果不是因为有人提到Vermouth那事,我也忍心用个莫须有罪名的.我只是说出我的真话


你大概忘了吧,投Vermouth的时候,我因为前夜被束魂成功根本不能投票,何来第一个投票之说?
Posted: 2006-06-02 23:32 | 12 楼
大杜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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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实习警花于2006-06-02 23:30发表的:
我不承认有用吗?我是没办法否定杀贴数的问题的


不承认小杜帮=警花就可以了
Posted: 2006-06-02 23:37 | 1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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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的,我已经说了我是游戏十的参加者,我也从来没想否认过,一共只有4个人,他们3个彼此都认得出

而且,我还在童话发贴,时间语气也说明了自己就是小杜帮的,我在童话的号也是公开的
Posted: 2006-06-02 23:43 | 14 楼
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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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其实关于帖子的事情是没人说的清楚的.
只有象张这样,人不在线上,假如...举个例子
被所有人看了一遍,才有公信的.
丁丁发出来以后,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吃惊.然后怀疑..
结果你就这样大无畏地自杀式爆炸了..
我再不信要被人骂了......
赢了,这就是王道啊
Posted: 2006-06-03 06:52 | 1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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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祖特于2006-06-03 06:52发表的:
对了,其实关于帖子的事情是没人说的清楚的.
只有象张这样,人不在线上,假如...举个例子
被所有人看了一遍,才有公信的.
丁丁发出来以后,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吃惊.然后怀疑..
结果你就这样大无畏地自杀式爆炸了..
.......


我自杀是有原因的,在进了杀手堂后发了几个帖,我已经预感到即使用真身在那里发帖,也一样会被看出来,尤其是我这种不去其它板块的,但是无法挽回。

如果我要为自己辩护,只有强调警花另有其人,不是小杜帮,可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不熟悉丁丁,我在报名帖里反复说过这点。所以警花只能在不熟悉剧情的人里面:阿兰,张,菠萝,阿兰和张潜得太深不可能是我,菠萝是童话的人我已经知道,我用了真身和她对话,等于已经承认了我不是菠萝,所以辩护是不可能的。
Posted: 2006-06-03 07:37 | 16 楼
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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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数了下,我的发贴数也和实际贴子不一样,不会代表我也是杀手吧?
Posted: 2006-06-03 07:43 | 17 楼
bbs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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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昨天下午随机修改了游戏者的帖子数。
Posted: 2006-06-03 07:45 | 18 楼
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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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编辑帖子难道没有变成常识么?
不过貌似十的时候就还在旁若无人的发帖.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象菠萝一样瞬间灌高了,那就没有问题了
要知道查一个50+以上帖子数的ID是几乎不可能的.......
不知道天神想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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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6-03 07:45 | 19 楼
今麦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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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记者丁丁于2006-06-02 23:12发表的:
你可以控告我,但那次游戏.Vermouth那票,你是第一个投的.

第一个提出疑点的是苹果,随后是折光mm,第一个投她的人是我……
Posted: 2006-06-03 07:57 | 2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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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今麦郎于2006-06-03 07:57发表的:

第一个提出疑点的是苹果,随后是折光mm,第一个投她的人是我……



你是哪个?服部么?
Posted: 2006-06-03 08:10 | 2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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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6-03 08:20 | 22 楼
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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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bbsriver于2006-06-03 07:45发表的:
天神昨天下午随机修改了游戏者的帖子数。


哦,难怪,我说呢....
Posted: 2006-06-03 08:25 | 2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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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园子啊,好可爱
Posted: 2006-06-03 08:27 | 24 楼
阿道克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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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实习警花于2006-06-02 22:53发表的:

顺便问一下:Vermouth也是这么搞出来的吧,先有了结论,再捏造证据



不是,我一般是看不出谁是谁的,除非有一些比较特别文风的人,

推她时,那时候我都没注意到这个问题.
Posted: 2006-06-03 10:16 | 25 楼
狂龙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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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数贴子这招已经用过几次了,没想到新人还中招,唉。
Posted: 2006-06-03 10:42 | 26 楼
拉斯泰波波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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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小杜帮于2006-06-02 22:41发表的:
你说的发贴数问题我是无法解释的,不错,我是杀手,我是在杀手堂发的贴,杀手堂发贴数是记入名下的,我去了以后才知道,那时候就算注册个新的也来不及了,不过以后的杀手请注意这点。去注册个新的马甲去杀手堂好了。

6月1日 我不小心用了真身发言注定是个错误,不过即使不出这个错,我是报了名的,你早晚也会猜出我是谁,因为有几个人已经肯定不会是我了

小小BS一下丁丁,作为曾经的天神,用计算所有真身的发帖数找杀未免太过分,直接说出玩家ID在其他地方可是会被判死的^^,你不觉得这样失去了这个游戏的真谛吗?
.......



我晕,你跳杀
真的很好厉害啊,我还没看这个帖子以前一直为你辩解
就因为你说我在别的论坛跳杀的事
连这个你都用来达到目的
真是bt中的bt

丁丁,我为版杀中以bt制bt的做法感到悲哀
如果我得到这些场外信息,我不会公布出来
而是通过不断的质疑和辩论来取得大家的信任并推下他

这个游戏没什么好玩的了
我昨天一天“逼问”这个,“逼问”那个
所有的事情都白做了

只想强调一下
版杀是推理+语言的游戏
如果都用数帖子,发短信,猜id,看上线时间,过去游戏的做法来找杀手
那么大家都裸奔吧
何必用天神给的马甲


我是这个论坛的新人
我不懂得你们之前的版杀关系
不懂得你们这些做法
就算以后懂得了也不会做!
Posted: 2006-06-03 10:46 | 2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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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拉斯泰波波罗斯于2006-06-03 10:46发表的:

版杀是推理+语言的游戏
如果都用数帖子,发短信,猜id,看上线时间,过去游戏的做法来找杀手
那么大家都裸奔吧
何必用天神给的马甲






西西,菠萝,对不起,我并不想用场外信息,我是杀手,发现你在童话发贴说杀的累觉得可以利用一下,才故意含糊地说其他原因的,本来也不想直说的,我只是要给你个我是庶民的印象,本来是成功的,不过后来的事态无法预知。

支持你的意见!
Posted: 2006-06-03 14:55 | 2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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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拉斯泰波波罗斯于2006-06-03 10:46发表的:
我晕,你跳杀
真的很好厉害啊,我还没看这个帖子以前一直为你辩解
.......

出现这种情况是谁都不愿看到的。规则有待完善,游戏者也需要在失误中成长的经验。
大家的热情因此受到损害,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无论如何,天神和多数游戏者还是希望能够采取措施尽力挽回局面,重新为大家找回游戏的乐趣。
Posted: 2006-06-03 16:25 | 29 楼
Si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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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游戏好像不是很顺利,
大家还是主要以游戏的内容来推理吧,
联系实名再加上数帖,好恐怖呀!
Posted: 2006-06-03 19:02 | 30 楼
拉斯泰波波罗斯
豪情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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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bbsriver于2006-06-03 16:25发表的:

出现这种情况是谁都不愿看到的。规则有待完善,游戏者也需要在失误中成长的经验。
大家的热情因此受到损害,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无论如何,天神和多数游戏者还是希望能够采取措施尽力挽回局面,重新为大家找回游戏的乐趣。


我不会放弃的
游戏现在才真正开始,还有一杀隐藏的很好呢,小样~:)
Posted: 2006-06-03 23:37 | 31 楼
天堂有令
☆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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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从杀手们本身的逻辑错误中找答案啊
Posted: 2006-06-04 10:54 | 3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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