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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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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费用”!听到这两个字,华璃的眼睛不由自主地亮起来。

啊璃。。。
Posted: 2009-09-09 08:34 | 30 楼
娇娇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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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米得看
嘎嘎
Posted: 2009-09-09 17:43 | 31 楼
折光暗语
Aurora
杀人游戏MVP勋章I 杀人游戏MVP勋章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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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42(续 ——前面太长了,另外放一楼)

送走叶大夫,天已经黑了。
这一天发生了不少事情,华璃关上店门,开始计划周末的行动。
谁说人类的科技落后呢?手指在键盘上敲几下,万能的网络就告诉她相关信息。许多法器的功能也不过如此。
——觉了寺位于临省天灵山山肩,已经有超过八百年历史。天灵山高约一千五百米,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风景区。只是类似这样的景区在临省少说也有十多处,觉了寺虽有近千年历史,但寺内风景并不特出,加之山路陡峭难行,因此不十分吸引游客。只是寺中有一颗千年老银杏,据说看尽山寺几番兴衰变迁,甚至历史上有几次山火的纪录,也都没有伤到这颗老树。因此每逢初一十五,总有相信老树性灵的香客上山祭拜。
据说祈祷健康,特别灵验。
哈,可不是灵验么,华璃笑。

天灵山距离本市差不多100公里路程,短途火车每日早晚两次出发。
根据叶大夫提供的消息,唐爽和叶叮叮大约会搭周六早班车出发,中午左右到达,下午可爬到山上过一夜,隔日返来。
大可以与他们同车而走。叶大夫说地对,作为公务员,她会使用癖息丹,为了保险起见,外貌也可以稍作修饰。
只是,她该去那里做什么呢?
真正的任务自然是去跟踪唐爽和叶叮叮,但是表面上,总得有个借口。
这借口不太好找。
度假?远足?祈福?华璃在脑子里大致过一遍,都可以用,可是一个人去做,都显得生硬。
真没有道理,象唐爽和叶叮叮一样两个人在一起,就做什么都有理由,就是面对面两个人望一天别人也不会奇怪。
华璃想起马力,在没有更适合人选的前提下,不如找他一起去。
她打电话到马力的手机,可是手机说:该用户不在服务区。
马力的手机是他用来穿越的时间机器,如果他说用户不在服务区,那就是真的不在服务区——他跑去其他的时间了。
他干什么去了呢?

没事的时候,华璃不常想起马力来,反正他随时都可能会出现在店里。时空管理员大部分时候并不忙——穿越旅行审核那么严格,时空黑客其实很少有机会得手。
何况,他们计算时间的方法与普通人的观念不同,华璃不太懂得算法,只知道有时候马力跑去其他时空转了老大一圈回来,她这里也不过就过了一两个钟点。
可难得有一次要找他,偏偏他不在。
他去干什么了?有紧急任务吗?
好奇心冒上来,华璃拨另一个电话号码。
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一把少女圆润的声音,“你好,这里是哭泣的狐狸——”
华璃每次听到这个声音,都仿佛听到泉水淙淙,又会想起“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句子。
“阿水水,你可知道你师傅在哪里?”
“师傅?他今天没有来过。”
“有紧急任务?”
“师傅没有说……”
大约确实有紧急任务。
“没事了,再见阿水水,你师傅如果回来,让他联系我。”
华璃正要挂电话,可是阿水水却想起什么来:“等一等,华姐姐,刚好你来电话,有个深色皮肤的帅哥,你可认识他?”阿水水如此这般形容一番,分明说的是鸡毛兄。
“噢?什么事?”华璃听对方的声音似乎有事,回答十分谨慎。
“这家伙来了几个小时,喝掉我几瓶好酒,此刻正拽着麦克风发酒疯,唱什么‘你就象那一把火,熊熊火焰烧烤了我’——我正想找人把他拉走,华姐姐,你认识他么?这是个什么歌?”
这个鸡毛!
华璃算算时间,敢情他去洗了把头就正事不干找乐子去了。人类当真是越来越懒了,如今已经有人在号召每周四日工作,再过个几百年,大概下午四点确确实实好开始欢乐时光了。
只是,“一把火”?也不知道这个未来人从哪里学会这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流行曲。
“不,不认识。”开特别通道穿梭时空自然是有严格要求的,鸡毛若明日天亮仍不开工,自然会有马力他们去收拾他。此刻,华璃才懒得去替她收拾残局:“阿水水,我不信你不知道怎样处理醉酒人客?”
“收到,”电话那头,这古灵精怪的酒店老板娇俏一笑,她问这一句,只是不想不小心得罪自己人。
挂下电话,华璃暗笑,十分好奇明日鸡毛会怎样抱怨今日所受待遇。

可是第二天,鸡毛并没有来汇报调查结果。
隔一天也没有来。
再隔一天,已经是星期五。
非但鸡毛不来,马力也不出现。
华璃打电话去哭泣的狐狸,阿水水也摇头。
“师傅几天没来了,那个客人?哈,既然不是华姐姐你的朋友,我自然掏了他的腰包然后把他扔出去了,后来就没见过。”
真要命,一个比一个靠不住,原本还指望鸡毛能提供若干信息,方便她的跟踪和判断。此刻,华璃只得自己收拾东西。
顺便说一下,她最终选定的出行身份是一个自然科学爱好者——穿着防水靴子,拿着捕虫网,腰里一个小包,装的净是些瓶瓶罐罐。
这类职业早几百年大有作为,不过如今已经式微——人类早已经把他们能找到的动物植物都分类地七七八八了,天灵山虽然位于郊野,能采集到的标本也都是最最普通不过的。——但是,总不会比一个人单纯去度假更傻吧。

大清早到车站,已经看见唐爽和叶叮叮。
手拉着手,唐爽背着一个不小的背包——大概装的是露营工具吧。叶叮叮提着一幅轻便式画架——华璃想起来了,唐爽在大学辅修中国古代建筑,那么,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去画寺庙建筑?又不知道这会不会和华璃的“自然爱好者”身份一般,只是表面伪装。
凭心而论,光从外形来看,这两个人实在不像是时下的年轻背包客——他们都太秀气,有股子超凡脱俗的干净气息。却没有那种能在三五分钟内支起一顶帐篷的能干样子。
当然,当然,人不可貌相。
火车很空,在距离他们几排的地方坐下来悄悄观察。因为不甘心,又拿出过滤仪来看,只是对来对去,除了那块云锦变得飘渺,其他一切没有异常。
隔壁位子一个三四岁的男童看见新鲜东西,爬过来指着华璃手中的过滤仪:“姐姐,这是什么?”
“是放大镜。”——在普通人看来,也确实和放大镜没什么两样。
“放大镜是做什么用的?”小童十分好奇。
“用来观察眼睛看不见的细节,你若用它看一只蜻蜓的面孔,会发现他的眼睛有无数个小六角形小格组成。”
“似家里的纱窗格子吗?”
“可不是。”这比喻虽奇怪却颇有几分贴切。
华璃干脆同孩子聊起来她之前在网上恶补过的一些自然科学知识,一大一小其乐无穷。
忽然想到,若人类认识了混迹于他们当中的精怪,不知道会不会也会门纲目科属种如此这般分类一番,那么,象唐爽这样特别不好分类的例子,必定值得好好研究一番。

两个小时的车程很快过去,快到天灵山,孩子的家人找过来。
年轻的母亲看着爱儿,忽然同华璃这个陌生人感叹起来:“明儿出生即被诊断出视网膜母细胞瘤,都说如不及时摘除眼球,则癌细胞会很快扩散。那一年我们什么疗法也试过,并不见效,后来我疾病乱投医,来求银杏树神。真没想到,下山后即偶然得到一副中药方子。两年多吃下来,肿瘤细胞竟自动消失,如今明儿眼睛只有小小近视,已不妨碍他做一个正常儿童。我特地带他来拜神还愿。”
真没想到这孩子吃过这些苦,华璃动容,叶大夫真正功德无量。
他的委托,她一定要做妥。

初秋的天灵山仍是绿色的,但已经没有了夏日的那种浓酽欲滴的感觉。阔叶树的叶片边缘微微泛黄。小雏菊仍然开放,花瓣有些卷起。一两只蝉躲在树冠深处,偶尔长鸣一两声。似盛大舞会开至深夜,大家都有些累了,却快乐而心满意足。
空气里湿漉漉的,也许午后会有一场沁凉的雨。
华璃同明儿母子一起上山,倒比一个人更自然些。明儿好奇,看见野花秋虫,都会停下来看一看。三个人的脚步便比唐爽他们慢下一截,远远地隔着二三十米的距离。
没想到这次任务还有这样让人愉快的一段路,她深深呼吸着山林里的清新空气,这样的空气曾经是华璃非常熟悉的——在她决定去人类城市生活以前。
多久没有回来了呢?
“夜里更美,星星象一块一块冰挂在头顶。萤火虫落在山泉水边,一闪一闪排成一排,又好似一直延伸到天上,与银河连起来。”她同明儿说。
小男孩即刻祈求地望着妈妈:“妈妈,我们夜里可否住在山上看萤火虫?”
他的母亲十分温和:“不,不是今天,不过妈妈保证,以后你有大把机会见到这样的景象。”
是真的,华璃在心里想,只是如果没有叶大夫,这母亲听闻爱儿如此的请求,不知会伤心成什么样子。

进了山门,明儿跟着母亲去还愿,华璃则自己四处晃荡。
山寺结构并不复杂。大殿之后,另有一处药师殿。两殿西侧是五百罗汉堂,东侧有空间颇大庭院,有一道花门隔出两进,外进有一片小小池塘,周围种着不少花草。水中几尾锦鲤吐着泡泡,悠闲自得。叫华璃不犹感叹,有时候宗教真是似一股神秘力量,并不需要是神仙洞府,只是稍稍滤去尘世气息,已经让人心旷神怡。
内进正是银杏树的所在,另有一座不大的六层宝塔,门口挂着一把铁锁已经生锈,大概很久没有人上去过了。
风吹过的时候,有清脆的叮当声想起。华璃一抬头,原来是塔檐上挂着的铜风铃。
明儿的母亲带着明儿点起香烛,潜心祈祷。华璃不打搅他们,去西侧罗汉堂参观一番,回来她们已经走了。这一次,看到唐爽和叶叮叮在这里——已经支起画架,原来是来画塔的?
唐爽坐在便携式的小凳上,叶叮叮一手支在爱人的肩上,俯下身子在唐爽耳边絮絮说着什么。无论怎么看,这两个人都十分正常。不知道什么时候,牛毛细雨雨已经如一张网一般密密罩下来,但年轻的恋人浑然不觉。
虽然华璃完全理解叶大夫的担心,但单看这唐爽的外形,她却实在很难想象他怀着什么阴谋。她今天已经不只一次产生这样的感觉,觉得唐爽,连同叶叮叮这两人身上都透着一种干净纯良的气息,而且,不知怎的,这种感觉在上山以后,愈发强烈起来。

但是,慢着——
就在这一个瞬间,公务员直觉发生作用,她感觉到什么——不是来自面前的小情侣,是她身后,有“人”!她确信无疑。
华璃猛然转头,只见一抹绿纱在花门边一闪消失,她不动声色地跟出去。
池塘一角种着一丛芭蕉,扇子也似的宽大叶片下面,又有几支更为小巧的美人蕉,正在花期,开出亮黄色的花朵。
并没有风,可其中有一支,花叶微微颤动。
华璃笑起来,走过去自言自语:“我听说一个故事,王子在美丽的夜晚爱上了被魔法禁锢的公主。公主同他说,天亮以后她会变成森林里的一朵玫瑰。可是,森林的湖畔共有七朵一色一样的玫瑰,王子只有一下子选中公主所变化的,才能将她从魔法中解救出来。”一边说她一边拿出一把采集用的剪刀,“咵嚓咵嚓”地吓唬人,“于是王子来到池边,聪明的他随即发现,有六朵玫瑰的花瓣上还挂着昨夜的露水……”
故事还没有说完,她已经听到一阵“吃吃”的笑声,一个一身绿色纱衣圆圆脸的少女出现在她面前:“这位姐姐,你取笑我。”
华璃见多了城市里过分追求苗条女孩,却难得见到这样饱满健康的面孔,心里不由叫一声好。眼前这个美人蕉精灵,可真当得起“面若银盘,眼似水杏”的美好,但她却不是“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冷美人,她那么活泼,吃吃笑个不停,一迭声道歉:“这位姐姐,娇娇打搅了,娇娇这厢有礼了。”
“好一个美人娇娇,”华璃只觉得她有趣,“你叫我华璃就好,美人娇娇,你先前跟着我,是要干什么哪?”
“咦,姐姐,我并没有跟你,我只是——好似看见熟人。”娇娇指一指花门的方向。
天气不好,庙里并没有其他有人,内进只有唐爽与叶叮叮这一对情侣。莫非她认识唐爽?华璃心头一动,没想到一直茫无头绪,线索来起来,却也容易。




“你认识他?”
“是啊,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呢,不过——她已经走了好多年了,我们好多年没见了呢。”
果然,娇娇说的这样肯定,华璃心中大喜。
“既是多年不见的朋友,你怎么不去打个招呼?”
“她不会认得我啦,”娇娇手一摊,“再说人家不是一个人呢。”
哈,不是小女孩子吃醋了吧?华璃想起唐爽和铃铛儿的亲昵样子,可又有什么地方不对呀,娇娇一幅没心没肺的样子,脸上并不见醋意。“你们是很熟的朋友?”
“那当然,都是在这里长大的么。”她很是得意地用手画一个圈,强调这里。
“那怎么会不认识呢?才几年不见而已。”
“她不会认识啦,我也不太明白,可绿天姐姐和扇仙姐姐都这么说,肯定不认识啦,她都看不见我呢……”小女孩的脑中似乎也有着困惑,低声嘟哝着。
绿天?扇仙?华璃笑起来,这不都是芭蕉的别名么。这间山寺,原来有诸多精灵存在。正想着,她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温润的声音。
“昙华,你同谁说话呢?”
一个二三十岁样貌的女郎从绿荫下侧身而出,也是一身相似的绿色纱衣。
“啊呀,绿天姐姐来了,”娇娇闻声,回头望去,“绿天姐姐,我刚才看到铃铛儿啦。”又转过头来:“这位璃姐姐,我不知道的,绿天姐姐肯定知道,你问她就好。”

铃铛儿?
前一秒钟,华璃还在想原来娇娇的大名叫昙华——绿天,扇仙,昙华,这样诗情画意的名字……山里的环境,果然比较脱俗。
可后一秒钟,她听见铃铛儿的名字。
“什么,铃铛儿,你说你认识的是铃铛儿?”她脱口而出的问。
铃铛儿!娇娇口中的熟人并不是唐爽,而是——铃铛儿。
可是,铃铛儿明明是叶大夫同人类妻子所生的女儿,华璃早查过其间资料并无可疑,娇娇怎么可能认识她呢?
铃铛儿?铃铛儿……莫非是?啊!怎么这么眼拙,华璃想起来,先前抬头看那座小小宝塔的时候,顶层檐上的风铃似乎少了一只……
但又不对,铃铛儿明明也是人,华璃虽然并不曾用过滤仪照过铃铛儿,可那么多次照唐爽,多少也扫到她——如果铃铛儿真的是铃仙,过滤仪绝没有可能没有反应。
还有,如果她是铃仙,那么叶大夫呢?叶大夫在这段故事里的真正角色是什么……
许多东西飞速掠过华璃的思想,隐约似有关联,但一时串联不起来。问题太多,让华璃简直不知从何问起。

她还在努力整理思路,叫做“绿天”的芭蕉女郎却看出了端倪。
“这位小姐,他……还好吗?”她看着华璃,悠悠地如此问到。
“他?哪个他?”之前就因为此“她”非彼“他”,华璃已经和娇娇鸡同鸭讲了一回。
“他呀……”女郎白玉一样的手臂抬一抬,指着花门后面的银杏树。
“你是说叶大夫?”华璃这才注意到,绿天秀气的鹅蛋脸上有着极深的关切。这个女子并不是七情上面的类型,可她微微抿着的嘴角却分明藏住心里了千言万语,最终只是那么矜持地问一句——他还好吗?
不难看出来,她对叶大夫有着不一般的感情。
只有娇娇这个懵懂的小女孩,自顾拖着绿天的手臂轻轻摇:“绿天姐姐,你给这位璃姐姐说说铃铛儿的事吧,我也想知道。”
是,绿天一定知道全部来龙去脉——至少,是关于叶大夫和铃铛儿的这一部分。
华璃真没有想到,这件事本来是接受叶大夫的委托而来调查唐爽,可是唐爽的来历怎么也查不到,查来查去,竟又查回叶大夫头上去了。

“这位姑娘,是他委托你来的吧。”绿天在池边坐下。
她怎么知道我是受叶大夫委托而来的?华璃纳闷。
绿天似乎能读出她的想法:“姑娘,我见到你上山,我也略知你的工作,这些年,我们并不是真的不问世事。只是,他真的不打算回来了。”说到最后一句,语气满是寂寞。
华璃有一肚子问题,但绿天这种慢悠悠的宁静的气息,让她不好意思催命也似的提出来。华璃觉得她像一幅工笔仕女图。此刻画中女子俯下身,低着头,一只素手探入池水,挑起几串水花,茫然地掩饰着心情。
活泼的娇娇却憋不住,“绿天姐姐,华璃姐姐是什么工作呀?还有,你快说说铃铛儿的故事……,你们总说得不明不白的。”
绿天抬头,看着娇娇,又看看华璃,她终于扬一杨嘴角,象鼓起很大的勇气似地说:“铃铛儿是他的女儿。一直都是,无论是作为铃仙的铃铛儿,还是转世为人的铃铛儿。华姑娘,你大概没有注意到吧,觉了寺里这座小塔,塔铃的芯子,是用梨花海棠的木材制成。”
华璃屏息凝神,听绿天说起往事。

很多很多年以后,绿天的精魂离开觉了寺,终于见到盛开的梨花海棠。
那是早春四月,一阵风吹过,将满树细小的半透明花瓣摇落,在空中纷纷扬扬,美得像一个梦,极不真实。
怪不得他说,梨花海棠盛开的时候,整个世界会幻化成一片宁静的花海。
他还说,他愿化作一叶轻舟,沉醉花海之中。
——觉了寺原本也有一颗梨花海棠,就种在银杏树畔,比他小上几百岁,但日子久了,也修炼出精灵。
他和她朝夕相对,日久生情,渐渐相依相傍,难舍难分。
因为后殿供着药王菩萨,加之植物精灵原本就有这方面的天分,两人都学得极好的医术。时而一起离开山寺,因为宅心仁厚,游戏人间之余,也治病救人,功德无数。
如果没有那一场山火,这原本只是一个温柔普通的爱情故事。
她修行的时日短,对本体依赖更强。两人一起在外时候,寺中若有什么异象,她总是比他敏感些。那一日,是她先感觉到觉了寺有火灾。
只是秋冬天气,山中干燥,其实时有火险,大部分都被及时扑灭,并无引起太大损害。
而他,又因为一个重病人的缘故,没有脱开身。
结果,那一场火很大,整个觉了寺几乎烧尽,即使是他自己,也花了颇长时间恢复元气。而银杏侧畔的海棠,虽然强撑着树身没有倒下,却再没有能力挽回元神涣散。
后来,有人说这寺里有火邪作祟,要建一座宝塔镇之。又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在铸造塔檐的铜铃时,决定用那历经大火而不倒的梨花海棠木材作铃芯。
按说,梨花海棠随是乔木,却并不成材,不适合用作铃芯。但不知为什么,这一座塔上的铃铛似有灵性,即使微风吹过,也是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十分动听。
自塔竖起来那一日,他就把那些用她的木料做成芯子的铃铛儿视作她的女儿们——她的女儿们,也即是他的女儿。
说也奇怪,自那以后的几百年,山中真的不再有火险。
不久之后,寺中僧人重修庭院,辟了池塘,又在四周种上芭蕉种种植物。

“有一些是他前前后后说的,有一些在僧人当中也有流传,还有一些,我听山里的其他精灵说起,凭凑起来,大约不会与真相相去太远。”
“这样一个故事,由不相干的人说出来给更不相干的人听,也许并没有什么特别感动。只不过,每个人都不能感同身受别人的故事罢了。”
“他一心一意助他的女儿们修炼,花了不少精力催动,也许是想藉新生的灵魂怀念她。除此之外,心无旁骛。”绿天说地那么淡,却掩不住心里的落寞:“可惜海棠已经没有生命,铜铃要重新修炼出精魂,自然困难地多。直到二十七八年前,才终于有一只铃铛勉元神凝聚——便是铃铛儿。”
“但那只是一个极脆弱的灵魂,”绿天指指娇娇:“昙华比铃铛儿小得多,但出世不久,法力就超过了铃铛儿。铃铛儿想加速修行,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啊!堕入轮回。”听到这里,华璃恍然大悟。
世间一切原本皆可以修炼,但动物植物之类原本具有精魂的,修炼自然比木石金玉要容易地多,几十年上百年也可以小有成果。于后者来说,却非要吸天地精华历练千年才能元神初开(好比古小六)。铃铛儿能在几百年里修出人形,已经属于奇迹,这当中也不知叶大夫牺牲了多少自己的功力催动。只是若要再进一步修炼出来去自如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强大元神,恐怕又不知多少要多少年。
只有一条捷径可以走,就是堕入轮回,经历七世生命。真正化身为人,来获得人的灵魂。以后,在此基础上继续修炼,当可事半功倍。
大部分精怪不会选择这一条路,他们并不在乎千年的时间,谁又愿意去尝七次生老病死之苦。
但叶大夫也许等不及,也许他担心漫长的修行中再发生什么变故。
他替铃铛儿选择了这条捷径。

如今的铃铛儿,正在她七世轮回的第一世,她确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人,难怪过滤仪对她没有反应。
“叶大夫是为了铃铛儿才去到人类社会的吧。”华璃竟也跟着叹息起来,她不知道该怎样评论这个故事,思路一转,又想也不知道叶大夫怎样联系和贿赂了转轮台,铃铛儿托世为人,竟然仍是他的女儿。
啊呀,又想起来,他的妻子,名叫陈宁海。
“陈宁海,沉醉于宁静的花海……这又会是巧合吗?”
“我不知道,”绿天摇摇头,“其实,我同自己说,不要再去关心。”
“那你认不认识铃铛儿的伙伴?”华璃指的当然是唐爽。
“他是让你来调查那个孩子么?”绿天摇头:“不,他不是我们这里人,但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她。”

庭院内进,叶轻舟与陈宁海的女儿和她的恋人一起,仍是絮絮交谈,静静作画。
活泼好动的娇娇带着极大的好奇心溜到他们身边——叶叮叮自然是看不见她的,唐爽也没有反应。他们的世界里,并没有第三个人。




那个夜晚,华璃没有睡好。
当然,本来她有工作在身,也不能蒙头大睡。
唐爽和叶叮叮在寺外的一片空地上搭起帐篷,但年轻的情侣之间有着用不完的精力和说不完的话,偷得浮生一日闲,他们不急着休息,而是坐在空地前,肩并肩头碰头,絮絮聊个不完。
娇娇实在是个好奇宝宝,总在两人身边绕来绕去,又仗着他们看不见她,做出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鬼脸。
华璃看着,觉得好笑极了。她由得她去,如果唐爽是精怪,娇娇这样闹,华璃倒要看看他能沉得住气到几时。
不过这小子——除非他真的是人,怎么可能呢?——倒真是好涵养,硬是对娇娇视而不见,眉头也不皱一下。

华璃看看天空,因为天气缘故,云层很厚,今夜没有星光。
但山林中的空气似乎特别怡人,在城市里的时候,华璃每天都恨不得能睡足十二个钟头,可是现在,她却睡意全无。
深深吸一口气,太清新了,通体舒畅,肺部仿佛年轻了好几岁。
真是的,那时候怎么会想到离开这里去城市的呢?
为什么要修仙一定要先做人,还要熬这几十年公务员。更可怕的是,人的社会有什么好呢?那么多人挤来挤去,明争暗斗,想想也头大万分。可是偏偏一置身其中,你又会身不由己地全情投入,完全忘记本也可以躲在世外桃源过逍遥生活。
为什么呢?
一定是有一个理由的,如果今夜有星光,也许会更容易让她想起来。星星对于每个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对华璃而言, 每一颗星星,都是一颗会笑的小铃铛。
小铃铛……铃铛儿?怎么有那么熟悉的感觉呢?是不是因为铃铛儿这个名字的缘故,好似记忆里有些什么被尘封的东西,在华璃心中微弱地觉醒。
真是的,想到哪里去了……

“璃姐姐,璃姐姐。”娇娇的出现才让她从混乱的思绪里醒过来。一抬头,原来唐爽和叶叮叮已经回帐篷去了。
“璃姐姐,你知道什么是计算机啊?人的世界,好玩吗?还有啊,大学是什么,书是什么东西,还有圣经是什么东西?耶稣是谁?是用五张饼和两条鱼喂饱五千人又是什么故事?”
真是个问题宝宝,她在山间的单纯环境长大,今日偷听唐爽和叶叮叮聊了一晚上,接触到太多新名词。不过,他们怎么会聊到圣经故事里面去?
“什么叫圣经故事?”娇娇一双圆眼睛闪闪亮,里面冒出问号来,“我只是听得铃铛儿问那个哥哥,耶稣真的用五章饼和两条鱼喂饱了五千人吗?,那个哥哥就反问,那么,这山里的银杏树真能听到祷告治病救人么?然后那哥哥又说,嗯,必须得有非常好的算法才能找到答案,然后,他们两个就笑啊笑啊的……”

真有意思,不过……圣经……唐爽拿的是美国护照……不应该出现的云锦……华璃似乎隐隐约约摸到一条线索,可一阵微风,又立时将她尚未成型的想法吹散开去。
奇怪,这个夜晚,她的逻辑思考能力不知为什么变得特别薄弱。
而娇娇的新问题还在不断冒出来:“璃姐姐,山下的世界好玩么?我还没有下去过呢,绿天姐姐下山的时候,从来不带着我。对了,下午你和绿天姐姐聊什么你的工作,你还没有说是怎么回事呢。”
是……人间……她的工作……是因为这些事搅乱了思维吧。
“我的工作,有一个简单的称呼叫‘公务员’。在人类社会里‘公务员’其实不是一个职务,而是对于那些履行公职,属于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的总称。而如果把其中的‘国家’替换成“精怪世界”,那对这个描述,对我的工作也基本吻合。我要履行的公职,是负责调查一个城市内所有精怪——无论是常驻的还是过路的——提出的种种有关其它精怪的调查要求。本来这个职位应该有个专门的称谓,可是人类社会里类似的职务却并不算‘公职’,设定这个职位的决策人想不出更好的名字,就干脆笼统叫做‘公务员’。”
这段话对于娇娇来说,大约有太多的新名词不明白,也许与其说是讲给娇娇听,还不如说这一夜山里的空气隐约唤起华璃的某些回忆,她忽然想顺一顺自己的思路。

她还记得马力第一次带她去折光暗语居的情形。
“这是华璃,这是1012号。”他把她介绍给原先的店主人。
“1012?”
“是啊,你叫我1012就好,我没有名字。”那个女子有一身金棕色皮肤,扎两条辫子。很久以后有一次看美洲印第安人的电影,华璃觉得有点眼熟,想来想去,才记起是1012的缘故。
彼时的折光暗语居是一间茶室,兼卖各色手工玻璃装饰品——1012有个奇怪的爱好,她收集各色各样的废旧玻璃容器,在上面画图,然后卖掉。
她画得不错,照说应该做得起来,但1012没有生意经,只要你对她的作品表示兴趣,她立刻如遇知己出手奉送,还将你视为好友,随时附赠终生免费蹭茶骗小吃的会员身份。
结果折光暗语居客似云来,1012每个月倒贴公务员工资。
那时候,华璃不晓得替她痛心疾首了多久,以至于好不容易熬到自己接班这间店,立时要改头换面革除陋习。
是——马力带她来的时候,就告诉过她,这间店是本地公务员对“人类”的伪装。等1012公职满了,尤她接任这里的公务员工作。
据说做公务员这是修仙的必经考验之一。
至于这条规定是谁定的又是为什么如此,马力从来没有说过,也许他也不知道。
只有一个奇怪的要求,在被授任公职的时候,公务员必须付出自己关于“为什么要修仙”的一段记忆,换取可以一眼看穿大部分精怪伪装术的慧眼。然后,如果五十年公职期满,她或他仍然执著于修仙,便可以进入下一程序。
华璃也不理解这当中所谓的“考验”是什么,不过,确实有人不能做足五十年公职,譬如1012就没有——她忽然失踪的那一天,只留下一张纸条四个字:“走了,勿念。”

娇娇有太多问题要问,最后挑了一个最简单的:“璃姐姐,那你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修仙了?”
华璃摇摇头,“我只记得有一个很强烈的理由,我一定要做满这五十年。”
“璃姐姐,那你喜欢在人类社会的生活吗?”
“五十年对我们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我本来以为只是例行公事,可是……”这个夜晚似乎有奇怪的能量,让人变得坦率,不知怎地,华璃愿意同娇娇说真心话:“——我喜欢,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人类社会的生活。同各色各样的人或者精怪打交道,世外桃源没有的各种美食娱乐都让我觉得兴致勃勃,还有,最最重要地是,结算每个月的收入,让我有无限成就感!”
娇娇听得津津有味,“璃姐姐,我也想下山去玩。”
“你想下山?”与这个小小的美人蕉精灵认识不过半天,但华璃觉得自己本能地喜欢她乐意和她交个朋友。
“当然啦,我听说山下可好玩啦,一直想下山去看看,绿天姐姐每次下山,我都想一起去,可她不带我,她总说有事要做,带着我不方便……”娇娇的语气略带嗔怪,分明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
也是,这么年轻活泼,也许在山中静修对她来说确实太沉闷了吧。又想起来——还没有招聘到新店员,一个周末不在,折光暗语居不知道损失多少生意——恩,如果娇娇愿意帮手的话……谁说这不是冥冥中的缘份呢?
“那么——如果我带你下山,你愿不愿意给我做帮手呢?”
“真的吗?璃姐姐?真的真的?”
两个人一拍即合。
也罢,这一次天灵山之行,虽然一夜没睡,且对唐爽的调查仍然没有进展,但总算发现了铃铛儿与叶大夫的一段往事,又白白捡了一个好店员,不是没有收获的。

周日下午,华璃带着娇娇出现在折光暗语居的时候,鸡毛也终于回来了。
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梯子,此刻正爬在上头,伸手在折光暗语居的招牌上面摸来摸去,天晓得在捣鼓些什么。
“喂——你!你要拆我招牌啊?!”华璃被搞了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大力发作起来。
“啊呀呀,老板娘,你可回来了,叫我等得好苦,咦?哪里找来一个这样可爱的漂亮妹妹?”鸡毛转过头来,却不以为忤,仍然是一幅嬉皮笑脸的样子。只见他一只手捉住一把脏兮兮的稻草,一边爬下楼梯来,一边眼睛已经在娇娇身上打量一圈。
“小妹妹,绿色很适合你啊,不过不要穿这家店里那些没品味的东西,有机会,大哥我给你设计几套有品味的,Ferragamo这个牌子,你大概听说过吧?哈哈哈哈……”
“鸡毛?什么鸡毛?这位哥哥,你叫鸡毛?”这没想到娇娇的反应同华璃当时一模一样,小姑娘笑得花之乱颤。华璃暗笑,鸡毛鸡毛,任你是世界名牌,你能指望从未出过天灵山的娇娇识得外文字?
偏偏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又或者世间真有“一物降一物”的道理,鸡毛那张油嘴,见了娇娇的粉面桃花,竟然变斯文了,愣了一愣,只是摸摸后脑勺,说一句:“华大姐你哪里收的好徒弟!”
“你管呢?倒是说你,你没事拆我的招牌做什么?”
“咦,这位大姐,你好不懂规矩,人家千辛万苦替你去调查云锦的来历,你一句感谢没有,一杯好茶不倒,反而怪我拆你招牌?”

莫非他的调查有结果?
——十分钟以后,华璃几乎将一杯上好龙井摔在沙发里的鸡毛面前。
“现在可以说了吧?”
“我没拆你的招牌……”
“我关心的是云锦。”
“哦,云锦,当然,”鸡毛顺手把那把一直捉在手里的稻草往衣架上一件睡衣的袖子里一塞——他一定是故意的,偏偏现在华璃等着他的汇报,只好按捺下脾气先。
“查到了,这条云锦,编号42,由天庭回购,据说是打算作为一件外交礼物。”
“外交礼物?”
“给你一个提示,据说天庭最高当局订购礼物的时候,对其花纹样式没有具体要求,唯一的要求是,要指定编号为42的云锦产品。”
“42?这算是什么要求?”华璃本能地反问,可话一出口,她想起来了——怎么自己总是这样呢,嘴比脑子快,可她确实想起什么来了,虽然这种联想十分离谱,但本能告诉她,她终于摸到了正确思路。
42!
宇宙的终极答案42。
幸好她看过那本著名的科幻小说,眼看着鸡毛的嘲笑正要出口,华璃伸手示意他闭嘴。
想一想,再好好想一想……

天庭外交礼物云锦,堕入轮回的铃铛儿,持美国护照的唐爽,他们就读的计算机系,五张饼和两条鱼,悬壶济世的银杏树……
昨夜被山风吹散的思路重新汇聚起来,所有的一切,在最后这个“42”出现的时候,终于串联到一起。
余下的只是一些不难解释的小疑问,只除了一条——
“那么我的过滤仪还是坏了。”华璃十分肯定地说。
“不,它没有坏。”鸡毛否定。
“如果他没有坏……怎么可能?”
“不如让当事人自己回答你,”鸡毛将那些赛在睡衣袖子里的稻草又一根一根抽出来,他打一个响指:“喂,招牌后面的朋友,出来吧,你藏不住了。”
话音刚落,华璃听到一阵扑翅膀的声音,随后,一个和唐爽外形一模一样的大男孩,出现在折光暗语居。
奇怪,既然外形一模一样,为什么华璃的第一反应是——“一个和唐爽外形一模一样的大男孩”,而不是“唐爽”?

她上下打量他,最终目光落在他的脖子上的那一条手帕——同唐爽的那一条一样的颜色式样,但是,瞒不过华璃的眼睛,它不是云锦这样特殊的材料,只是一条十分普通羽缎。
果然是山寨的,这便是区别所在。
“你是谁?”
那人耸耸肩膀,“名字有什么意义吗?”
清秀的眉毛一抬,嘴角牵一牵,眼神里透着一股倔强与不羁——但华璃看得分明,她跟了唐爽这几日,唐爽整个人温和亲切,从来没有这样的表情。
来人和唐爽的区别不仅仅在云锦和羽缎。
他们是双胞胎?还是……
原本以为快要拨云见日,怎么可以被新冒出来的疑点堵住?华璃看着鸡毛一脸鬼笑——他大约十分明白症结所在.
绝对不能想不出来要去请教他,叫这个“人”给取笑了去!
华璃拼命动着脑筋,寻思这是怎样一种情况。
然后,她终于想起了什么,虽然不确定,但是,如此这般,终于连“过滤仪”的问题也可以解释。

“我一直在东方世界长大,不太了解西方宗教概念下天上人间的体系,不过,在唐爽成为天使之前,你也是他灵魂的一部分,是不是?”华璃努力措辞,企图把模糊的思想表达清楚,“那些阻止叶大夫跟踪的事情,还有那天鸡毛——”
哈,难怪鸡毛要爬楼梯去翻招牌呢,分明是公报私仇么。“原来是你!原来是你!哈哈哈……”原本她打算十分严肃地来一回“结案陈词”,可是想到那天鸡毛头中“流弹”的惨剧,实在忍不住笑到打跌。“哎,我说——招牌后面的朋友,你,你——”华璃一只手揉着肚子,“我说——你羡慕唐爽有翅膀,也不必自己化身为鸟人吧?哈哈哈哈……”
折光暗语居里,原本有些沉闷的气氛一下子被打破了,华璃笑,鸡毛咧嘴大笑。那位“招牌后面的朋友”原本是有些别扭的,但此刻被鸡毛和华璃笑得挂不住,只得也咧着嘴摆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而这个表情,又渐渐变得松弛自然,终于他也跟着真正笑起来。
作为精灵那么多年,他自然懂得分辨友善与恶意,真的快乐与假得开心。看华璃和鸡毛那样畅快地笑着,似乎让他心里某些执意抵抗的堡垒不知不觉柔软了下来——他已经有很久没有体会过这样轻松却友善的氛围了,从什么时候起呢,是从唐爽和他分开以后么?
他并不是坏人,他只是唐爽的灵魂里面,不够完美的部分。在唐爽蜕变为天使升入天堂的过程中被遗弃在人间——
其实,他只是一个有些别扭有些孤单有些不平衡的小孩。因为被遗弃在天堂之外,才分外感觉到寂寞,才故意让自己执拗、倔强和抗拒起来吧?

一屋子几个“人”,此刻只余娇娇不明白来龙去脉,华璃这才发现这个小女孩有个很大的优点。她纵然生性好动,此刻又好奇万分,但在摸清楚状况之前,却懂得沉默是金。
华璃并没有让娇娇的疑惑保持太久,她同叶大夫一起听到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说简单,其实也简单。

“大夫,你大可以不必担心,唐爽虽不是人类,但却是个如假包换的天使,对于铃铛儿,绝对没有恶意。”华璃安抚他的委托人。
“天使?那怎么会——”
“是,不过,作弄你的,另有其人。那人也没有恶意,他只是喜爱恶作剧而已,”华璃一边说,一边往窗外看去,一只粉红色脖子的灰鸽子停在树上,此刻歪着头,瞪着滚圆的眼睛,似乎也在聆听着这屋里的对话。她笑起来。
“叶大夫,如你我这般,大约都对修炼,成精,变人,升仙之类说法不会陌生。在这个世界上,这一类的修炼其实有很多不同途径可走,最终进入的是不同境界。在我们这里,比较常见的说法是进入天界或者天庭,又或者佛教有西方极乐世界。而在地球上的西方,我的意思是人类概念里的欧美国家,则有另一条比较常见的修炼途径,那条途径的最高决策人员似乎叫上帝或者耶稣,最终境界是天堂。你——你明白吗?”
华璃大约也意识到自己的表达能力十分勉强,一番话说得似是而非,难得叶大夫听得认真,竟点头示意她继续。
“而唐爽,就是一个循西方路线进入天堂的天使——走那条路线有一个十分特别的过程,只有灵魂的纯净完美部分才能进入天堂,其余的部分,经过一个‘忏悔’的手续,就被过滤下来,留在人间,任其自由了。”
“大部分留在世间的残缺灵魂会慢慢消散,要不然——我听说还有一种叫魔鬼的职业专门收集这样的灵魂。除了以上两条途径,最后还剩下极小的一部分灵魂的不完美部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得以不灭,又没有被魔鬼收购,便继续修炼,成为相对独立的实体——比如说,这个唐爽的部分灵魂。”
“是唐爽的不完美部分灵魂。恩,这么叫太麻烦,不如干脆就叫他——‘唐犟’吧。”华璃脑筋一转,窃窃偷笑。
窗外传来鸽子“咕咕”的叫声,逼得华璃正色,提高了声音解释道:“——将者,大将之才也。”
“无论如何,唐犟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被留在世间,他并不认为自己有太大过错,实际上,反叛别扭喜欢恶作剧,都是少年人常有的脾气罢了,他并不坏——这大概正是他为什么没有被魔鬼收购的原因。”
“原本唐爽升入天堂,唐犟留在人间,倒也相安无事。但这一次,偏偏唐爽带着使命回到人间,碰巧又被唐犟知道,他于是忍不住去贴近自己的另一半灵魂,其实只是不甘心吧,他想弄明白,他同他有什么区别,何以会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至于他忍不住作弄你让你以为是唐爽对你做法,也不过是嫉妒他的所谓‘完美’。”华璃双手一摊,“你看看……嫉妒也是唐犟被过滤出天堂的原因之一,不过这在人类世界里,甚至连毛病都算不上,人人都会嫉妒,是不是大夫?”
“因为唐犟一直贴近唐爽,甚至附身于唐爽,所以——我虽然动用了仪器,却仍然看不出唐爽的异象。照说伪装过滤仪的工作原理是滤去表象透视灵魂,对于一个天使不会没有反应。可是,偏偏唐犟在我每次对焦唐爽的时候,都附身于唐爽之上,他们的灵魂重合在一起——恢复成一个,普通人的灵魂。”

“怎么会那么巧呢?”听到这里,叶大夫有疑问,“唐犟难道24小时贴身唐爽?据我所知,对于无论什么精怪来说,这样的附身都是非常消耗的……”
“只能说是他运气好,”华璃摆摆手,撒一个小谎——如果她想升入天堂的话,灵魂里撒谎的部分,大概也是通不过审核的吧,不过,有些事关系到公务员形象,还是不可随便泄露。她对着窗外白一眼,难道叫她说被唐犟运气好,偏偏把鸟窝筑在折光暗语居的外面,以至于对她的所有侦察行动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亏得他那天沉不住气——忍不住作弄鸡毛,暴露了自己。
华璃继续说下去:“至于唐爽本人,天使是一种十分特殊的精灵,由于过于纯净完美,他们在自卫方面的能力非常薄弱,他们基本不能感知周围的其他精怪,所以,唐爽根本完全不知道唐犟的存在,他大约,都不知道您不是人类。”
“那么他接近铃铛儿……”
“我想,只是他们两人有共同爱好,自然觉得投契罢了,同所有少年人的恋爱并没有分别。”华璃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叶大夫,我可不可以问一问,铃铛儿考大学的时候,为什么会选择计算机系?”
“是转轮使者说……”叶大夫大约正在思考,并不设防,话出口一半,才发现说漏了嘴。可旋即又想起华璃去过一次觉了寺,不太可能对于铃铛儿的真实身份完全没有了解,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说下去,颇有几分尴尬。
幸好华璃听出苗头,同他交换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原来他们答应让你照顾铃铛儿的条件,竟是要你让她致力于人类的计算机研究。”
“这是个很奇怪的交换条件,我实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叶大夫大摇其头,十分困惑。

那块云锦的编号给出答案。
华璃解释,“叶大夫,有个英国人写过一本叫做《银河漫游指南》的书,据说有一部叫做‘深思’的计算机,花费了750万年的时间计算寻找一个关于宇宙、生命、和一切问题的终极答案。我相信,他们对于这个答案都很感兴趣。”她伸手向上一指:“他们相互之间,一定有所交流,也都想到要派下使者来了解计算机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唐爽来到人间,和转轮使者对铃铛儿的期望,基本上可以算殊途同归。”
“至于唐爽为什么又万里迢迢来到中国,大约也是他们交流的一部分。你可知道,他那块材料特殊的手帕,是传说中已经在人间失传的‘云锦’,有天庭最高决策者订购作为外交礼物送给他们的上帝。后来如何会交给唐爽,又如何派他来人间学习计算机,辅修中国古代建筑。你我虽然不知道确切究竟,但至少不会是偶然吧?”
“因此你也就怪不得铃铛儿对他特别具有吸引力。他们原本就有着相似的使命。铃铛儿虽然在堕入轮回的过程中封闭了过去的记忆,但这一类的封闭从来很难彻底,‘人类’不是常常会对一些从未见过的东西,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吗?我想会他们会一起去觉了寺露营,也是受到类似‘前世的乡愁’的隐约呼唤吧,更何况唐爽的辅修方向正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的佛寺道观方面。他们两人在一起,因为唐爽的缘故,又常常聊起不同的宗教和世界观生命观。所有的一切,都可能唤醒铃铛儿那么一丁点儿朦胧的被封闭的记忆,不过,分量之少,完全不足为患。”

一口气说完这一切,华璃粲然一笑。
“所以大夫,现在您可以完全放心了,唐爽与铃铛儿在一起,是绝对信得过的。至于唐犟么,你也不必担心,我已经搞定他了——这是我的职责么。”
原来如此,叶大夫听罢全部的故事,长长地舒一口气,整个人轻松下来。
可他随即又想到新的问题:“可是华小姐,唐爽在人间的使命期有多长呢?万一他哪一天忽然要走,铃铛儿岂不是要伤心?”
即使华璃不知道他的故事与铃铛儿在他心中的分量,也可以理解他为人父母的这份紧张。
“叶大夫,这些年里,你一直一丝不苟地过着人类的生活,也是为了铃铛儿吧?”她并不笑他,只是轻轻地问。
“是,我知道经历人生十分辛苦,我不能替铃铛儿分担,便希望自己多少也有所感受。虽然‘生老病死’实际我一样也无法真正体会,但是其它方面,我尝试也去真正做一个人。”
“可是,其实作为人,也有很多快乐吧。生命虽然短暂,世界虽然有那么多的遗憾,但并不缺少绚烂的时刻。你看铃铛儿和唐爽现在在一起,是不是金不换的甜蜜呢?以后会如何,对此刻来说,并不重要。”
“我不知道,我行医多年,自以为对人类的生命运作有很深的认识,但仍然找不到其中的真谛。”叶大夫摇头。
“即便如此,已经有不知道多少人类要真心实意感谢您。相信我,纵然有很多辛苦,大部分的人类都是感激和热爱生命的。”华璃有感而发,真诚地说,她想起明儿,“我遇到过一个小男孩,若不是靠您妙手回春,他将没有机会看到这个七彩世界,甚至可能熬不过生命的第三个春天。他和他的母亲,都对您给于的第二次生命充满了感激。”
“那个男孩?一个叫明儿的男孩?”叶大夫抬起头,表情十分诧异吃惊,“你是说——他的病好了?”
“当然,她的母亲说求变人间无妙方,一朝去觉了寺祈愿后,明儿竟奇迹一样好起来……”
“不,不是我——明儿的母亲来找过我,但我自问有心无力,我的医术不足以治好他……再说,华小姐,这么多年我既然已经诚心要学做人,又如何还有心去管山寺中的祈祷……”

“莫非……是她?”
一个瞬间,叶大夫和华璃同时想到一个人。
“没想到,这些年来,她的医术竟这样精进了。”叶大夫低语,他并没有忘记她。
华璃则想起那张温润的鹅蛋脸,怎么早没有想到呢,原来这些年来,替那些慕名而来的香客治病救人的,一直都是绿天。
她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维持觉了寺千年银杏树一贯的名声?是为了寄托内心的一点点执念?还是根本就没有理由?
她遗憾吗?还是,也有她的快乐?
会不会绿天自己也没有答案。
叶大夫却好似忽然大彻大悟,“华小姐,生命,感情,宇宙,是不是很多时候都是不应该去问理由的,是不是并没有所谓的终极意义?也不宜想得太过长远?对了,你刚才说起的那本书,那台算了750万年的计算机,他最后有没有找到答案?”
“有,是一个十分简单的答案,可惜我不懂。”华璃老实回答。
手指下意识从边上的茶杯里蘸一滴水,她缓缓地在桌面上写下两个数字:
42。

<完>
[ 此贴被折光暗语在2009-09-14 14:04重新编辑 ]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h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Posted: 2009-09-10 10:52 | 32 楼
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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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照妖镜照不出来的话。那么唐小双是人咩?0 0
唐小双又和娇娇熟。不会是唐小双为了救娇娇要干掉银杏树吧。。=。=
Posted: 2009-09-10 11:35 | 33 楼
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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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悲剧了。。

叶大夫对铃铛是爱还是父爱。好矛盾。
Posted: 2009-09-11 13:00 | 34 楼
陌原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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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蝶

庄蝶晚上回来,把疲惫的身子摔在床上,动也不想动了,但是脑子却又是那么的清醒,她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楼下工地射到房顶里的光晕,虽然墙上一片空白,她还是这样看着,毫无焦距。

突然好象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她转头一看,他就站在她的床前,八年前充满笑意的眼睛变得那么没有神采,那么的冰冷,甚至。。。。仇恨。。。

他的手碰到她的脸,冰冷,没有生气,她不住地打颤,“你…”他的声音沙哑,“想不到吧,呵呵……”不笑还好,她似乎听到利器划在玻璃上的声音,他的脸慢慢倾下来,“啊!”庄蝶大叫一声,醒了过来,呼。。原来是一场梦,她擦了擦头上的汗,心脏还剧烈跳动,好怕好怕,手机上的时间显示是3点20。不知不觉睡了这么长的时间,庄蝶苦笑了下,一身粘乎乎的,没有空调的房间在夏季里异常的闷热。

洗好澡出来,庄碟拿着刚冲好的牛奶喝着,不经意,她见窗帘在飘动,飘?她一愣,怎么会飘呢?房间里怎么有风?她回来的时候明明没有开窗的呀,越想越怕,跳起来把全屋的电灯都打开,躺在床上,越想越不对,拿起电话想打给朋友,电话刚嘟了一声,另一端就传来利器划玻璃的笑声,什么!?她大惊,电话掉在地上,跳上床紧紧抱着被子,一动不动。

早上起来的时候头暴疼,而且全身也酸痛得不得了,昨晚的一切到底是不是梦呢?她也懒得去想,头疼得要死掉了,她看着镜子里的大熊猫,天,今天怎么见人啊,隐隐觉得岁月不饶人,八年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不施粉黛,现在自己都认不出自己了,为什么又想起他?庄蝶狠狠地咒骂了一下自己。过去的事情不要再记起是最好的了。

街头人来人往,都是陌生的面孔,对于自己来说,可有可无;或者自己对于别人,也是可有可无的,
阳光很明亮,刺得眼睛发痛,庄蝶微微眯起眼睛,眼前一片片的光晕,好多好多可爱的泡泡 在面前飘呀飘,好象是以前跟他再一起的美好时光,她的嘴角轻轻扯开一个微笑,如痴如醉,阳光就洒在她洁白的面孔上。伸手过去,泡泡在阳光下发出美丽的七彩光芒,好象就在面前触手可及,又好像再努力一点就可以把泡泡占为己有,庄蝶跟着它,再一点,再一点,“小心!”她感觉到一个人拉着她的胳膊往后拽,好象一盆水从头上泼下,眼前的泡泡消失无影无踪,庄蝶有点恼怒望着她身边那位好心的路人,怨恨那个路人打断了她的美梦。

华璃吃惊地望着这个脸色苍白的女子,刚才就那样傻笑,现在那眼神真凌厉啊,莫非我惊扰了她自杀的想法?华璃暗自嘀咕。

路上一辆辆车从她们身边呼啸而去,斑马线上红灯转了绿灯,她们2个就这么对望着,谁也不说话,谁也没有走动,华璃咽了口唾沫,心想,这妞别不是脑子有问题吧?干什么直愣愣地看着我?突然庄蝶身子摇了几摇,脸上血色全无,整个人就往地上栽,“喂喂,”华璃大惊,也不顾手上刚刚买好的便当,伸手就扶着她,庄蝶就势扑倒在了华璃的怀里。她又承受不住重量,2个人就这样一起摔倒在路边。华璃看看身上这个奇异的女人,哭笑不得,至于出来买个中午饭都出这种问题么。

庄蝶感受到一阵清凉,很舒服,就好象刚从沙漠里走出来的人全身泡在冰凉的泉水里,她睁开眼睛,这里。。。。是什么地方?她躺在一个很大的沙发上,周围挂很多很粉红色的卡通衣服,还有叮叮咚咚的音乐声,她闭上眼睛,回想起脑子里的最后一幕,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子。。。。然后。。。然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你醒来拉?你中暑了呢。”脑袋后方传来一个清爽利落的声音,她扭头一看,一个穿着大红米老鼠睡裙的女孩子出现在她面前,华璃很不开心,以前整天埋怨1012号把流浪猫流浪狗往家里带,自己倒好,带回来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奇怪女人。不过门面功夫还是要做足呢,“你现在还很虚弱,先休息一下,我朋友一会给我们带吃的过来。”“谢谢你。”庄蝶很不好意思地说。她环顾了下这间小店,“这家店的东西很可爱呢,你在这里工作的么?”“哈哈,”华璃笑了起来,“这里算兼职吧,我的正职是找人哦。”她对她的正职工作可是很得意的。“找人?”庄蝶眼睛一亮。“恩啊,雇主给钱我帮忙找些失踪人口啊调查些可疑人物啊这些,很累人就是。”华璃哀怨地呻吟了下。“那么。。。能不能。。。。帮我找个人?”庄蝶很是踌躇,到底是找还是不找呢?找到了又如何?知道了他的情况又如何?

正在纠结间,门口传来噼里啪啦的纸箱子撞击声音,还传来一个男人哎哟哎哟的叫唤声,适才哀怨的华璃马上凶悍起来:“马力!!小心我的饭!我跟这个妹妹没东西吃你就死定了!!”华璃一边说一边用眼睛斜瞄着庄蝶,妹妹?要不是看在你是我主顾的份上,我才不这么叫你的!

“哎呀呀,我说你干什么又堆这么多东西在这里啊,刚扔掉那么多你又弄这么多出来。”一个男人无奈的声音

“我家店爱这样关你。。。。什么事。”想起有外人在场,华璃把那个不雅的字狠狠地活生生吞到了肚子里去。

庄蝶身子一震,这个男人的声音。。。。。。她转过头去一看,眼睛!一双多么相似的眼睛,她浑身颤抖,那个叫马力的男人没有留意到她的变化,冲她打了个招呼:“哎,就是这个妹妹吧。”多么熟悉的“哎”,至少在认识的人里面,她只听过他是那么发音的。庄蝶马上回头,控制着自己颤抖的声音对华璃微笑着说:“你有客人在,我先走了,改天再跟姐姐聊,今天先谢谢了。”
“哎哎,你吃点东西再走啊,别又摔在外面了,他只是是送外卖的。”华璃大声叫唤,庄蝶强忍着泪水,头也不回奔出卡通店。
“这个MM怎么了?”马力好奇地问,“我怎么知道,”华璃也是一头雾水,“她可能要找什么人吧,见到你就跑掉了,哎呀,不管了,我要饿死了你带什么给我吃了?”

庄蝶奔到巷子里,她靠在墙上,任泪水肆意横流,她不去想自己要不要去寻找他的下落,他现在过得怎样也不关她的事情,她只知道,现在,她,想他了。







又是一个百无聊赖的中午,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外面太阳刺眼得很,不知道是不是夏天连要找人的人都懒得出门呢?这几天生意很不好呢,华璃左手托着下巴,右手拿着支笔在桌子上笃笃地敲着。听说马力要出差去处理什么状况,唉。。。。。她把笔一扔,整个人趴在桌子上,连个吵架的人都没有,讨厌的星期一。一星期前那个捡到的女孩子叫庄蝶的,说今天要过来,天晓得到现在怎么还不到。

说曹操曹操到,刚念叨着,门楣上的风铃叮当做响,庄蝶走了进来,或许休息好了的缘故,她今天的气色好了很多,华璃给她倒了一杯水,静静地听着她讲着从前。

    我跟他相遇是一个巧合,庄蝶沉浸在8年前的回忆里,她的脸泛着红晕,我还是读大学的时候,有天坐公交车回学校,在倒数第2个站的时候,车刚靠站就听到前门有人喊“抓小偷,抓小偷!”我马上站了起来,由于我坐在里面,外面还有一个打盹的男生,我一下推醒他:“快起来,外面有小偷,抓小偷去。”我冲下后门就要去抓小偷,但这个时候小偷已经在前门被抓住了,被人死死拽上了公交车。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突然间,公交车门啪一声关上了,我就傻愣愣地被放在了半道上。这个时候我背后被拍了一下,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生瓮声瓮气地问我:“哎,我们现在什么情况?”我羞愧死了,原来那个坐我旁边的男生也就这么跟我下了车。后来一问才知道,他跟我是一个学校的,还一个系的呢,刚好回学校才2个站,两个人就那么走路回去。

后来2个人就很自然地走在了一起,他有一双很明亮的眼睛,清纯,干净得像个孩子,我从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一双眼睛。仿佛黑暗之中的点点星星,能给人安慰和希望,你不知道,我当初就是在他的鼓励下走过一段当时看来不过去的坎,多么辛苦的时刻,幸好有他。庄蝶说着说着,不由哽咽起来。最后一次见他,那天我胃疼吃不下东西,他非要给我去学校对过马路买粥,我给他开玩笑说,如果我吃不到粥,他就不要回来见我。谁知道。。。谁知道。。。庄蝶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就在他买完东西回来的时候,就在马路上被车撞了。。。。你知道吗,我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不要回来见我。。。。。。。

“那。。他现在怎么样了呢?”华璃心里暗暗怨恨自己不懂得人的心,任她修行多少年,都不能知道在这个情况下,如何去安慰别人。

“我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只听说他家人给他办了。。。手续,就把他的。。。带走了,你知道吗,就是他毫无生气的。。。僵硬的。。。身体。。。。”庄蝶咬着下唇,她不愿意吐露出令自己心寒的字,“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找到他。。。。。”说罢,庄蝶的眼圈又红了,“我也知道你们找不到。。。。他都已经不在了。。。我只是,想自我安慰而已。。。。。”

送走了庄蝶,若是8年前,自然要从以前开始寻找,能与时间自由通行的人自然要找马力,那小子跑哪里去了,怎么一直都没有见他。真是有事找的时候人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没有事情的时候整天在你面前晃悠。这个时候,扑腾腾从房顶天窗里飞进一只鸽子,华璃认得这个是精灵医院的信使,鸽子突然说话了,一个很温柔的女声:“啊华璃,你的朋友马力受伤躺在精灵医院,医生通知你去看看他。”“这。。。马力怎么了?”一般情况医院是不会通知病人亲友的。鸽子说:“马力被人间的车撞了,现在的情况有点严重,他自己不想要治疗呢。”鸽子说完,扑腾腾又飞走了。

华璃摊开本市地图,在医院的地方轻轻一点,整个人就缩小到了地图里,她站起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医院,医院根据病人不同情况给病人安排房间,有破损科,有更换科,有昏迷科,还有综合科,马力属于最严重的综合科。

马力就躺在床上,除了眼睛,其它地方都被固定住了,扎得像一个绷带人,他的眼睛直勾勾看着天花板,连华璃进来都不知道。

“嘿,你小子,再乱跑不跟领导汇报,就活该你受罪。”华璃见马力这个样子,都难过死了,还要装得很乐观似的。

“华璃。。。。”马力眼珠子朝她眨了一下,“你知道么,我回去8年前的人间谈了一场恋爱,你知道那个女生是谁么?就是那天在你店里看到的中暑的MM。”

华璃一把地抓住马力的肩膀:“庄蝶要找的人原来就是你。”马力点点头,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是的,就是她,我回去了8年前,当时是因为公事过去,但我现在明白了,我回去是与她见面的。。。。。”他说这几个字仿佛牵扯到了伤口,极是痛苦,还没有说完,就不停咳嗽。

“因为见过,她叫我下车的时候我也就跟着下车了,本来想看她玩什么把戏的,谁知道我随口胡说和她一个系,她竟然也相信了。你不知道,我那个时候就喜欢上她了,真的,我想办法跟我的同事们换任务,我想尽一切办法回到她的时间去找她,换不到就偷偷溜回去。我就想跟她在一起。”

“你为了让她相信有你这个人,你竟然使用了法术,让她旁边的人都认为有你的存在,结果你竟然虚弱成这样。。。。。。难怪你躲不过普通的车祸。”华璃气得说不出来话来。

马力微笑着看着气坏了的华璃,“是的,就是这样。”

“现在你要打算告诉她这一切么?”华璃看着躺在床上动也不能动的马力,很为自己的朋友伤心。
马力摇了摇头:“不要告诉她,我一直在想,在她的世界我们已经分开了8年,我在这个时间止步不前,她却一直在改变。她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对我的感情。虽然有爱,却不知是否内疚居多,我不愿意在她已经背负那么重的爱上,再加一块石头了。”

看着好朋友如此的平静,华璃却为他不甘,不顾着马力还重伤未愈,使劲摇晃着他:“你明明是爱着她的,为何不给你们一个机会,她苦等了你8年。”马力连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喂。。喂。。别。。。”华璃生气一摔:“你活该受这么大罪,活该你死掉,好好的去骗一个MM,还让人家为你伤心了8年。。。。。”

“所以华璃,我要求你一件事情。。。。。”马力正色,却欲言又止“那药。。。你那里不是还有么,你给她喝一点吧。。。让她忘记我,重新过她的生活。”

“你让我给她下禁药?话说你怎么知道我有那东西的?”华璃一脸的狐疑。

“让她忘掉她以前不开心的吧。她不想起我,本应该活得更好的。”马力眼光黯淡了下来,“我无力去挑战时间,我跟她一来一回,这时差,便似乎相隔了天上地下,即使在一起,未必能幸福,我希望看到她比我幸福便好。”说罢转头不去看华璃,“你先回去吧,我伤好了去找你。”

华璃看着病床上身心受折磨的朋友,她不理解马力的做法,但是不听马力的话,她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何况。。。。。这些事情本身就就不关她,她也许照做就对了。



三天后

折光暗语居

庄蝶一脸期盼地看着华璃,华璃却不敢正视她的眼睛,借口给她拿喝的走到后间,她拿出那支紫颜色的药粉,她知道,只要一点点,庄蝶便会抹去跟马力的记忆,无论是开心的,还是伤心的,一切就好象从来没有发生过。马力不让庄蝶保留那些记忆,是好还是坏呢?华璃是参不透的。

药粉在水里渐渐化开,最后变成一杯粉红色的,华璃端出去给庄蝶,微微一笑:“妹妹走过来累了,先喝一杯水,一会给你讲。”庄蝶把杯子拿在手上,端详着杯子里的水笑着说:“姐姐这是什么饮料呢?这么漂亮的颜色,我从来没有见过~看姐姐的这个表情,一定是好消息呢。”说完一饮而尽。华璃一震,心里想,当然是。。。。好消息呢。。。。
庄蝶喝完水后,呆了5分钟,似才恍过神来:“谢谢姐姐你那天把我扶回来,我先走了,改天联络哦。”她俏皮地拥抱了一下华璃,转身离开小店,走的时候步子比来时轻快了很多。她没有发现,她身后有一双明亮的,含满泪水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她。

(完)
[ 此贴被陌原狐狸在2009-09-15 19:08重新编辑 ]
Posted: 2009-09-12 17:09 | 上海市 35 楼
冷月寒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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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小板凳继续围观
冷雪映残月,寒霜覆枯竹。
Posted: 2009-09-12 22:13 | 36 楼
不似荇菜
水精灵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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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也有脆弱的一面啊哈,期待庄蝶的男主角出场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Posted: 2009-09-12 22:22 | 37 楼
南宫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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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生我未生。。。
Posted: 2009-09-13 19:05 | 38 楼
天堂有令
☆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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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蜕皮术 
Posted: 2009-09-14 13:10 | 39 楼
南宫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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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鸡毛的悲剧

  鸡毛从车上下来,远远的打量着“哭泣的狐狸”,这个酒吧与百年后一样,招牌上的五个大字张牙舞爪。两只银狐捧月般的托着招牌,鸡毛暗笑,原来马力的品味几百年都不曾变上一变。打扮的和鬼屋一样的酒吧,在千年后是这个城市里也算是一大复古的奇景。
  鸡毛骨子里不是太喜欢酒吧这个地方的,虽说或悲或喜的人生在这里几杯酒下肚,就幻化成过眼云烟,一醉方休,可醒来终要面对现实,这对于实干主义的鸡毛来说,不异于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生命。
 
  所以很显然,他来酒吧的目的不是喝酒,而是找人。

 
  现在是早上九点,哭泣的狐狸的大门紧紧关着。像所有沉睡在黑暗中的力量一样,太阳是它不共戴天的敌人。鸡毛大喊“芝麻开门”
  门没反应。
  伸手敲门。
  还是没反应。
  鸡毛退开两步,跳上招牌,轻轻的挠了挠银色的小狐狸。咔嚓,门打开了。鸡毛鄙视的看着这千年没变过的机关,大步走进了哭泣的狐狸。
 
 
  这里明明没有空调的影子,为什么会这么凉,鸡毛揉了揉脸,深吸了一口气,忍住了打喷嚏的欲望。
  “你好”背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
  鸡毛闻声回头,一张五官苍白的脸,就在他背后一分米的地方悄然看着他,时间仿佛静止了,鸡毛从脚底升上一股深深的凉意。
   
  面前的女子露出了一个深深的酒窝:“我是这儿的老板阿水,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老板?”鸡毛全身忽然恢复常温,一脸讶异,这不是马力的酒吧吗,这个怪异的女子是谁。
  “我是帮人打理这家酒吧的”阿水看到鸡毛的表情,莞尔一笑。酒窝更深了。
  “没事,我在这儿等个人可以吗”鸡毛不知道对方的底细,暂时不想透露自己和马力的关系,只是马力交待过有要紧事的时候来这里找他,应该是会出现的,要不,晚上给他打个电话。
  阿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点了点头,随手从吧台上扶出一杯酒来。“尝尝好吗,这是我最近新调出来的酒,名字叫‘醉生梦死’”
  鸡毛又是一愣,这个酒是千年后这儿的名酒,原来创始人竟是这个小妮子。他仰头一饮而尽。酒醇而凉,虽然比千年后的酒少了些许韵味,却多了一份酒劲,还有……一份异样的冰凉,刻骨铭心。鸡毛笑了,这个味道让他想起了小时候的英雄梦想。
 
  每一种特调酒的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
 
  好喝吗。阿水歪着头,空灵的看着他。
  鸡毛笑笑。嗯。它以后一定会很出名的。
  阿水嘟了嘟嘴,可是师傅不喜欢它,师傅说他还没有蝶姐姐熬的凉茶好喝呢。说完又伸手递了一杯给他。
  一杯,一杯,接一杯。
  酒吧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灯红酒绿,鸡毛的眼也花了起来。
  
  
  ……
  阿水水扯过一个厚厚的本子,时间:2009年9月14日下午,性别:男,饮用醉生梦死:21杯,症状:……
  阿水水咬着笔头,抬眼看了看那个扯着麦克风在台上唱着“一把火”的路人,绝决的在本子上记下:“进入颠狂状态,胡言乱语,自编歌曲。”
  
  哎,这个试验多好的抗体啊……下次要是能再让他试酒就好了。
  对了,不知道他是来找谁的,叫什么名字……找到没有……打个电话问师傅好了……
  
  师傅……我是阿水水……有个人来找人……但是他喝醉生梦死喝多了……在唱歌要烤你……所以我决定把他扔出去……师傅再见……
  马力的电话根本不在服务区内,阿水水按下留言键,在自言自语中得到了一个答案。
  
  
  
  N天以后……
  “马力!!!!!”处理完云锦事件的鸡毛冲进马力的办公室,捶着桌子大喊:“你说去那个酒吧就能找到你!!为什么我会被扔出去!!!为什么!!!”
  马力看着鸡毛,眼睛不断往旁边拧。
  气急了的鸡毛完全无视马力的表情,“拧什么拧,你眼睛抽了吗!!那个小妮子是不是你丫派来整我的,我告诉你,这回你不给我全家老小外带七姑八姨都办上哭泣的狐狸终身黄金会员卡我跟你就没完。”
  
  “咳……”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鸡毛扭头,阿水水那张熟悉的脸又映入眼帘,只是这回大抵在明媚的地方,多了些血色,只是仍有说不出的怪异。
  “这个……”阿水水不好意思的说,“鸡毛叔叔你好,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我师傅的徒弟……”
  鸡毛……叔叔………鸡毛顿时满脸黑线,我有那么老吗……
  阿水水继续小心翼翼的说道:“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啦。是我不好的。不应该拿你试酒的,我保证下次不敢了,真的,我不认识你的,所以,试酒是个意外,你知道你的抗体这么好,不试酒很可惜的,下次你要不要继续帮我试酒……”
  “试酒!!!”鸡毛突然发应过来,沉默的小宇宙再次暴发。原先只道自己回到了过去酒力变差才喝醉导致被扔出去的,自己还是有一定责任的,不能喝不应该多。没想到!!!没想到竟然是因为被这个丫头拿来试酒才让自己中了酒精的毒。真是士可忍孰不可忍。最该死的是,马力居然还在旁边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
  
  
  “鸡毛叔叔……醉生梦死好喝吗……”阿水水居然继续问道。
  “其实这种酒还是很不错的。”做为一个专业的时尚界人士,鸡毛的专业素养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你师傅太没眼光了,一直批评说你的酒特别难喝,还说你的酒既没营养又没文化还特别没有口感,你也听他说了,还不如一碗凉苛,哎,我实在很为你打报不平的,”
  鸡毛瞥了一眼脸部表情越来越丰富的阿水水,又瞄了一眼站在一旁的马力,后者一脸无害的样子。他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的继续滔滔不绝,“阿水,你跟着你师傅是明珠暗投啊,要知道我认识很多很好的调酒师的,你加入我们的反马集团吧……”
  
  
  “咔嚓”鸡毛在瞬间变成了冰雕,阿水朝他扮了个鬼脸,扬着头走出了办公室。
  马力这次真的是一脸无害了……
  “你不知道有一个定律吗,千万不要在我的徒弟面前说她师傅的坏话”马力边说边往外挪,“你在这里千万别乱动,等着我,我帮你去把阿水给找回来啊。”

  阿水打着阳伞在楼底下数着秒,吐了吐舌头,“师傅,这次解冻好像变慢了。”
  “那下次注意点,教你的解冻技巧要好好掌握。”马力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
  
  这时,楼里暴发出一个惊人的喊声:
  “马力阿水,你们师徒俩给我等着!!!!!”

番外-鸡毛的悲剧<完>
Posted: 2009-09-14 15:45 | 40 楼
不似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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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恨恢恢

    当交警把她“控制”住的时候,她刚刚结束在马路上以不规则的路线狂飙,红色的敞篷古董车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一头卡在电线杆上,凹陷的车前脸像个调皮的鬼脸。她号称自己在追一只会飞的小熊,“sir,你看,那只飞熊在那儿。”这年头的理由越来越离谱,交警边嘀咕边抄牌,头也不抬的哼了句,“是啊,可你追它干什么?”她兴奋地手舞足蹈,语速比平时更快,“你也能看到,是不是?太好了,那只小熊圆鼓鼓的太可爱了,我看见他从花市掠过,顺了一捧忘忧草就飞走了。sir,我……”“小姐,麻烦您出示您的驾照。”她不假思索地递过驾照。“安喆光小姐?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下次小心驾驶。”“好的”,喆光转头一笑,这是一张很东方的古典脸庞,很东方的温婉笑容,身后一片灿烂的晚霞,夕阳衬托下,她的表情就像暖风吹过的金色湖面,让人安详放松,独特的单边酒窝足以让所有人陶醉其中,忘记俗世。“sir,我敢打赌,他一定是要把忘忧草送人的,也许是只美丽的小鹿、或者一只会飞的鸭子,不过最可能是只小猪,因为……”但飞快的语速又让交警回过神来,正色道,“小姐,需要帮你叫拖车进修理厂吗?”“哦,谢谢。”她意识到这个交警并没有她的能力,每逢初一十五都能看见一般人看不见的东西。。。

    “sir,这车子我不要了,麻烦拖走,”安喆光迅速从车里拿出背包,决定要继续追踪小飞熊,这是她20多年看见的奇奇怪怪的东西中最可爱的一个。交警愕然,富家女大多神经兮兮,他无奈地望天。东南方彤云满天,同奔腾而漆黑的海水一般,在虚无的空中翻滚而来,越来越低,几乎要把地上的一切裹进去,2秒之后,又如夜海般奔腾而去,一切恢复平静。安喆光盯着云端直至它消失,有古怪!回去问问凴总,她急忙回到车边,那交警居然还在。日落前的最后一丝光线正好打在他的脸上,不过脸部2/3被那张大的嘴所占据,他一直保持目瞪口呆的姿态,直到听见她的那辆变形的离谱的红色跑车,发出的怪的离谱的轰鸣声扬长而去。肩头的对讲机叽里哇啦的响,*****收到请回答,A14号路段发生车祸,***N26号大街发生车祸,***F39号大街发生车祸……B42号大街发生…火灾……呃请转消防部门……

    海潮律师事务所位于A15号路段,与B42大街相交。凴海潮站在办公室的大观景落地玻璃窗前抽着烟,前方的A14路段发生连环车祸,喇叭声、哭喊声直冲云霄,右边的B42大街火光一片,爆炸声和消防车呼啸不绝,他刷的拉上窗帘,长吁一声,“人世之苦,莫过于声色熏人。”他生性好静,又独自苦修千年,过于喧闹的环境会让他头疼欲裂。休息区沙发上的一个人一边打电玩一边嘿嘿笑:“也许世间你只能忍受一种声响,那就是煎炒烹炸的声音。不,应该说是享受。嘿嘿”“砰!”大门像被台风吹开,喆光如被风卷而来的秋叶,直扑眼前。凴海潮急忙稳住她,“你没事吧?”他担心外面的爆炸伤到了她,喆光摇摇头,“凴总,我居然看不到那块云的背后,但我有不好的预感,你知道怎么回事儿吗?”“是的,按常理,2秒钟的黑暗不会造成这么多的事故和火灾,但目前我的确也一无所知。”“对呀,还有一件奇怪的事呢,你肯定没看到。”凴总嗯了一声,他知道她开说就停不下,果然喆光不等他回答,“你知道当时火红的夕阳还没下山,彤云一来,我却看见太阳变成了漂亮的果绿色。可是,按照调和原理,红加黑永远不会变成绿,为什么不是紫色、灰红色或墨蓝色呢?”“绿色环保嘛,也许太阳他想用绿色对抗污染云。”沙发上的那人目不斜视地猛按手柄,用力地说。“吴弦,可那不是污染云!而且你不要当我是小孩子那样说话,太阳怎么会用绿色来……!”“嘿嘿,嘿嘿在你眼里,不是花花草草桌子椅子箱子瓶子都会看书画画、穿衣打扮、吃喝旅行的吗?太阳穿层防护服也不奇怪!”她忽然意识到吴弦在逗她,走过去对着他的脸,慢慢地说,“是不奇怪哦。”“啊,挡住了,啊!!!”只见屏幕上game over!吴旋气鼓鼓地站起来和她追闹,乒乒乓乓地撞落一地的东西。凴海潮转过办公椅,喝了口咖啡,心里苦笑着,吴弦说对了一半,世上我不反感的声音还有另一样,就是她的。可是我为什么要忍受这个吴弦?他看着房间里2张追逐嬉闹的笑脸,有时默契得像一对龙凤胎,有时互相抬杠鸡犬不宁。他们不是血缘关系但气质相似,喆光有一个笑涡,而吴弦,没有。办公椅转来又回,眼前浮现那个有着两个甜美笑涡的姑娘,和喆光一模一样的古典脸庞,一样的温婉笑容,只是笑容里多了种很幸福也可以给人幸福的感觉,酒窝深深,秋波四溢~和她在一起,人世虽多难,一笑俱置之。


[ 此贴被不似荇菜在2009-09-15 14:44重新编辑 ]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Posted: 2009-09-15 10:10 | 41 楼
娇娇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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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暂定  过客

很平常的一天,华璃整了整最近几个案子,公务员必须做好记录,这样遇到事情有记录可查,同时可以给后面的人一些建议与参考,可惜上届1012走的时候乱七八糟,也许有记录,丢在哪个角落里了,华璃没有找到,再前面保存完好的都是清朝以前的事的,那些做古董来看华璃也没有兴趣。

“我能请你们调查个事吗?”
一个声音耳边传来,华璃看了一圈,一个影子都没瞧见,估计又是来作弄人的小鬼头,华璃很生气,这年头,一点礼貌都不懂。
“小心我往上头反映减了你们的道行”华璃半开玩笑的说。
“现在调查还要扣道行?”话音刚落,旁边一道亮光一闪,渐渐的化作人形,个头约1.8m,脸部长的的有棱有角,还挺帅的。
“哦,什么事,我, 我,刚才是误会了”华璃感到不好意思,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最近我的本体好像被别的精灵占了”
“可是你是谁呢?”华璃不用那啥的照妖镜一般只能看出是精灵,具体什么修炼来的还不能一下子就看出来的。
“忘了自我介绍了。。”帅哥摸摸自己的脑袋,很尴尬的笑笑。
“这事我们能办,要不你先填个表吧”华璃拿出桌上登记表,递给帅哥,最近,要规范公务员办事程序。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硅先生是河外星系的一颗流星,作为一名星际使者,远航到地球的时候只剩下小小的一粒硅原子,精灵世界给他最高级别的待遇,以一颗小小的原子修行,且原子附近不能有其他精灵,因为一个原子需要的空间很不多,很多年来,硅使者就那么静静的修炼,直到1年前。。。
1年前矿山开发,硅的本体被人类发掘制作成电脑元件,从此,硅就安家在一台电脑里面,直到最近,硅先生非常不踏实,在电脑里面也没什么,精灵修炼时除非本体有灰飞烟灭的危险,不然人类的活动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那么他的不踏实来自于另一个精灵,另一个侵占他本来就那么一点空间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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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c
[ 此贴被娇娇很乖在2009-09-15 16:32重新编辑 ]
嘎嘎
Posted: 2009-09-15 12:52 | 4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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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折光光来踢一脚狸妹的坑。
Posted: 2009-09-15 13:41 | 4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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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不语

-2.
“糟糕,程序似乎出错了?怎么目标年份变成为1989年?”
“不可能,明明我输入的是2009年啊?”
“不知哪里出错了,赶快取消指令,现在招回他,说不定还来得及。”
一阵劈劈啪啪敲打键盘的声音。
随后,是电流兹兹作响的声音,似乎有什么大型机器正在运转。
“好了好了,总算招回来了,好险,没有酿成大错。”
“可是……等一等,你看……他,他怎么不醒过来?”
“我的天,有接收信号传过来——他的灵魂已经抵达1989年,肉身却因为量子化过程的耽搁来得及被我们招了回来,这下麻烦了,这样的情况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
“这可怎么办?”
“他应该知道如何在紧急情况下保持灵魂稳定这样的基本常识吧,只好在1989年等着我们排除故障了。”


-1.
他醒过来的时候,周身都有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如果他还可以用“周身”这个词语的话。
确切地说,他感知不到自己的存在。
譬如他习惯性地想伸手去摸一下周围的环境,但是,他的手在哪里?
他又觉得应该睁开眼睛看一看,但随即发现他分明可以看到周围的一切,却并没有经过睁开眼睛的这个过程。
诸如此类。

四周是弧形向上的透明玻璃——也并不完全是透明的,在玻璃的另一侧,有些地方沾着厚重的颜料,并且,有颜料的地方正变得越来越多,这些颜料很快连成一片,渐渐遮挡住外面的阳光。

要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弄明白状况——他——或者说他的灵魂——是在一只颇大的玻璃圆肚花瓶里面,有一个金棕色皮肤的女孩正提着一支饱蘸着颜料的毛笔,往花瓶的外面画着什么。
而他的身体,则不知所踪。

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万幸在公元2499年,灵魂离体虽然仍属于相当严重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意外,却毕竟不是一个新概念了。
脑海中飞速掠过那本《灵魂生存手册》里面说到的一些基本注意事项:未经训练的离体灵魂通常都是十分脆弱的。因此一旦意外发生,绝对不能轻举妄动,更不能随随便便离开意外发生时灵魂的临时附着处,最好也不要轻易呼救以免周围有人企图对你不利。
此刻唯一能做的,似乎只剩下仔细观察周围状况,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但这不太容易。
因为颜料的缘故,他的视线很快被完全挡住了。又不敢探出头去看,只是听到那个画图的女孩开心地说:“好了,完工!”
忽然有很多清水注入瓶子,随即,一大把马蹄莲的茎伸了进来。——真见鬼,他觉得颇不舒服,虽然灵魂并不用氧气呼吸,但原来仍然向往一定的生存空间。
又听到一个大男孩十分温存和感激声音:“谢谢,太美了。”
跟着是笔头在纸张上摩擦——灵魂的听觉似乎比有身体的时候敏锐一些,那个男孩可能正在写着什么,他有自言自语念叨的习惯:“阿芹,祝你生日快乐。愿明年今日,仍可以为你庆祝。何平,1989年9月14日。”

慢着,1989年?
怎么是1989年?
电光火石之间,混沌的思维中出现一道光,他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怎么会是1989年呢?他想起来了,自己分明是受马力所托,申请特别通道去公元2009年调查一条云锦的。

0.
林荇子从天台上下来的时候,姐姐的生日舞会已经结束。
林芹今天分外美丽,穿着一条蜜色长裙,面孔红粉绯绯,原本就长又特别画过的睫毛小扇子一样扑闪扑闪。也许是喝了些酒,她兴致很高,脚步却不稳,三步一滑,似乎还在与人跳舞。看到小妹,牵一牵嘴角,“荇子你还没睡觉。”
荇子不语,只是侧身给姐姐让路。
可林芹还是摔跤了,长长的裙脚牵住一张桌子,她来不及伸手扶住什么,整个人已经扑出去。桌子上原本放着一大瓶马蹄莲,此刻,连花带水撒了一地。
彩绘的花瓶骨碌碌滚出去,直磕到墙角才停下。

老佣人听得客厅的动静赶来,见到舞会过去一片狼籍景象,林芹又摔在地上,不由分说就怪起荇子来:“小小姐,你看看,又闯祸。”她在这家做得久了,时不时倚老卖老。
小小荇子不懂得分辩,只是走到墙角,默默扶起那只花瓶。
所幸林芹替妹妹说话:“班嫂,是我自己摔的,不怪荇子。这里还要辛苦你拾掇。咦,荇子,你喜欢这只花瓶吗?喜欢就送给你吧。”
看得出来,刚过完十七岁生日的林家大小姐今天着实开心大度,即使摔跤也不以为忤,更不在乎分给小妹一两件可有可无的礼物。

可荇子却记得这个一瓶子的马蹄莲是谁人送的。
她抱着花瓶去天台。
小小林荇子有园艺天分,她是天生的绿拇指。
天台是她的绿色世界。
并没有什么名贵的盆栽,可是一盆一盆小小太阳花,三色堇,羊角吊兰统统欣欣向荣。她顺手用那只花瓶接半瓶水,给她的小植物们浇水。

浇了三五盆花,小女孩忽然说出心事。
“何平哥哥分明喜欢姐姐,可是姐姐不在乎,她总是有很多朋友,每到一个地方,就换一批,她谁也不在乎。”
“可怜的花瓶,何平哥哥把你买来的时候,是千挑万选的吧,可是姐姐不在乎。我喜欢何平哥哥,他看起来是真的对姐姐好。不过等我长大了,大概他已经老了……”
她在台阶上坐下来,把花瓶抱在怀里,重重叹一口气。

一阵颠来倒去的晕眩过去,他抬起头,看到瓶口外面,远远的是天台的玻璃屋顶。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一手托着洁白晶莹的小面孔。
他听得她叹息,却没想到是这样一个小小可人儿——这样的小人儿,竟也有心事呢。

童年的林荇子并不明白为什么爸爸妈妈总是把家搬来搬去,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听姐姐说,爸妈认为这里有商机,经济很快会得腾飞,所以要回来抢占先机。
荇子不懂得什么鸡啊飞不飞的。她只知道她短短的生命似乎在搬家中度过,一次一次地搬家,每一次都是从头开始。
姐姐美丽活泼,又出手大方,到哪里都可以很快结交到新朋友。
可她不懂得这门艺术。
只有躲在她自己的天地里,与她的花花草草在一起的时候,她才可以敞开心扉。

“姐姐今天喝酒了,她还没有到年龄。但爸爸妈妈从来不管这些……等我长大以后,我不要像姐姐一样,也不要想爸爸妈妈一样。我要有一个固定的家,一些永远永远,天长地久的朋友。如果何平哥哥还没有老,他会愿意做我的朋友吗?”
“姐姐看起来很快乐的样子,可是有时候我觉得,她和我一样没什么朋友。她总是对我说:荇子也应该请小朋友来家里玩。可是请来做什么呢,过不了半年,又要搬家了。”
她细细的手指摩挲着花瓶,一时又去挑逗旁边一盆小小的含羞草,“喂,你们听到我说话么?喂——我知道你们听到,幸好我还有你们。”
然后她同她的花花草草们道晚安,起身回到楼下的卧室去。

他也在花瓶里伸个懒腰,灵魂被困在一只花瓶里的感觉很奇怪。那边发现问题了吗?什么时候他们会来把他送去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呢?
恐怕需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呢,那些关于灵魂救援的电影,常常拍得跟20世纪的荒岛求生故事一样。

除去上学以外,林荇子大部分的时间,在天台上度过。
她把所有的心事告诉她的花草。
也即是告诉了他。
日子久了,他发现这个女孩有些意思,她有一双超越年龄的洞悉的眼睛和一颗那么敏感的心,是不是因此,才孤独得像一颗找不到轨道的小行星。

“爸爸妈妈说,这次要长住下来。可是他们仍然天天不在家。司机来学校接我,上车的时候,我觉得同学们的目光如芒刺在背。我希望和普通同学一样,爸爸妈妈来接,手拉着手,回家的路上,可以买街边的零食吃。同学们不喜欢我吧?爸爸妈妈不爱我吗?”
不,不是的。
他想起自己的童年,那时候还不懂得靠自己也能闯出一片天地,他多羡慕那些有大车接送富家子女,起点高过别人,未来的发展,一定要顺利地多。
天台上诸多的植物里,前日多了一盆名贵的兰花。他第一次见到荇子的父母,是他们把这盆花悄悄搬上阳台,他听得林先生对林太太说:“荇子喜欢花,她会惊喜的。”
他们当然关心这个小女。
幸而荇子很快想通,她也看到这盆兰花,“我想爸爸妈妈还是爱我的。也许同学们看我,只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我。”
她自语的时候,不自觉捏一捏拳头,象是给自己很大的勇气,面孔如太阳花一般闪闪发光。

“姐姐交了一个男朋友,不是何平哥哥。我不喜欢他。”
“他的打扮太奇怪了,衣服上有一颗一颗银色的钉子,他们在一起唱奇怪的歌,什么你就像一把火,熊熊火焰烧烤了我。”
嘎——他在花瓶里几乎要笑出声来,这算是一首什么歌?怎么会有这样的歌?
奇得是,荇子似乎知道他在听她说话,还知道他在想什么。
她眼睛一亮,活泼起来,咦,你不相信么?这么奇怪的一首歌,我唱给你听。她当真唱起来,一边唱,一边学着别人的样子扭啊扭啊。
他想起来了,他读过音乐史,1989年,正是一些不纯正的摇滚进入这个城市的时候。
可是荇子唱罢却又颓然:“何平哥哥一定很难过吧。我不喜欢这歌,太闹了。”
真的,可不是太闹了。他在花瓶里无声地附和,可是由你唱出来,那么可爱。
她的面孔微微一红。
是因为想到何平哥哥么?还是……他忽然希望,是她感应到他的赞美。

真的,并不是他在瓶子里呆久了产生幻觉。巧合的次数多了,他发现荇子真的可以感觉到他在说什么。他与她通过特别的方式交流。
有时候她会听取他的意见。

“班嫂老说我闯祸,她越来越唠叨了。”
“荇子,班嫂年纪大了,你应该尊重她,不论她做什么工作,她是长辈。”他想他不是不似一个教导主任的。
可是隔一会儿,荇子会自己默默点头,“是,我应该把班嫂当作奶奶。”

又或者荇子叹息,“我在街上看到何平哥哥,他和另一个姐姐在一起,他已经忘记姐姐了么?”
“荇子,每一段爱情都有不同的保质期限,以后不爱了,并不代表当时不曾爱过,你还小……”他还没有想完,荇子已经自动接上:“我想等我更大一点,我会明白感情是什么。”

时间就这样在一日一日单方面的对话中过去,荇子的父母并没有食言,他们真的在这个城市里住下来。
“哎——班里的于飞扬过生日,他请我去参加生日会,我应不应该去?”
去,荇子,去,你不是一直希望有稳定的家庭和长久的朋友么,这正是你的开始。
荇子跑下楼去找她的跳舞裙子。
那一夜她回来,一直在天台上呆到很晚,双眸似被心情点亮,嘴里轻轻哼着歌,“我觉得,于飞扬长得有些似何平哥哥。”
她说,语气无限温柔。
他才发现,从他来到这个天台到现在,已经过了多久了呢?瓶中无日月,在他的不知不觉间,荇子已经从那日那个的小女孩,变成大姑娘了。
她变得活泼开朗,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于飞扬以后会常常约会她吧,她留在天台上的时间,会越来越少吧。
林荇子的少年,会是健康快乐的。

可是那一刻,他忽然有一种要分别的感觉。
没有理由的,只是一种直觉。
十二岁的荇子还记得何平哥哥,那么以后,她会记得他吗?
也许她从来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吧?
又或者,她是知道的。
她一定是知道的,像是感应到什么,荇子忽然低下头来,一如她得到这个花瓶的那个夜晚那样,她环视着这些年来越长越好的花草:“你听到我说话么?哎——我知道你听到,你一直都在,是不是?”这一次,她说的是你。
“你在哪里呢?你是太阳花?跳舞兰?海棠?茉莉?绣球?——还是,你躲在这个瓶子里。”少女的目光灼灼,忽然通过瓶口直直地看着他。
只有短短的一瞬,随即,她看往其他地方:“你是谁都好,只要我知道你在那里,这些年里,是你一直在和我交流,一直给我答案,是不是?”
他觉得,似有一只手紧紧捏住他的心脏——即使此刻的他并没有心脏。

慎勿语,一语堕泥涂。

一阵巨大的粒子风忽然之间从不知什么地方刮来,巨大的力量卷起他的灵魂。在离开之前,他第一眼看到那只花瓶上的彩绘:紫色与暗红交融,透着零星一点点黄,象一阵大风卷过花田的感觉,又似乎……光阴都因之回头。”

1.
“好了好了,终于可以把他正确送去2009年了。”
“谢天谢地,再改不好程序,他要在1989年呆到魂飞魄散了……”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他在那里过了多久,送回2009年也都一了百了。”
“可是这四五年的经历,不可能是一片空白吧?他回来以后会不会投诉我们办事不利导致他灵魂离体吃苦万分?”
“那么,找一个方子擦掉他的记忆如何?”
“这类方子多半有副作用……”
“找个副作用小些的……有了,这里这里,香氛疗法,所用到的材料皆从花卉中提取,纯天然无污染,唯一的副作用是——一段时间内个性变得轻佻无厘头?”
“这算什么副作用?”
“我看就是它吧。”

2.
终于弄清楚唐爽的身份。
走出折光暗语居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女郎与他擦身而过。
这样干练美丽时尚的女子,在2009年的这个城市里,大约有千千万万吧。
可是在他和她距离最为接近的一个瞬间,似乎有一种极微弱的心电感应——他觉得心中猛地一颤,然后,原本平静的心情忽然之间掀起巨大的难以名状的波澜。
这种波澜让他愣在路中间,觉得自己刚刚终于错过了一个与他极为熟悉、对他极为重要的人。
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
再转回头去的时候,那位女郎早已经消失在人海之中了。
他甚至没有看清她的模样。

“喂,老兄。”马力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他的身边,这个家伙,如今越来越神出鬼没了。
“嗨。”他有些神不守舍,不知道为什么。
“听说唐爽的事情搞定了啊……呃,你怎么了?”马力发现他的异常。
“不,没什么,我只是,似乎遇到一个熟人。”
他摇摇头,可是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在2009年遇到熟人。
“是美女吧?这位妹妹好似在哪里见过的——”马力嬉皮笑脸道,“我说老兄,你也该抓紧了知道吗?你知道等你这次回去,再过一年多我就碰不到你了。啊呀呀,我看我是没希望喝到你的喜酒了……”

3.
2499年9月14日。
新店很快就要开张,回到自己的年代,他急于前去看最后的软装修。
没想到设计师是一个年轻的女郎,她有高挑的身材和蜜色的肌肤,长发挽成一个松松的髻,干练之外不失温柔。
她选择用浓墨重彩的繁花装点他的店堂,那么艳丽张扬,偏偏与下一季即将流行的简约风格白色系服装搭配相得益彰。
他不由赞赏她的眼光。

只有一处的装饰还待定——此刻,女郎站在一张石膏桌子前,一手托着下巴,微微戚眉,自言自语:“这里似乎应该放点什么。”
“也许是一只玻璃圆肚大花瓶,外面用厚厚的颜料涂出抽象花纹,紫色与暗红交融,透着零星一点点黄,象一阵大风卷过花田的感觉,光阴都几乎因之回头。”
“咦,你怎么知道我正有这样一只花瓶?”女郎抬起头来,一双寒星一样的眼睛看着他。
是啊……怎么会忽然想到这样一只花瓶呢,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的描述。

第二日她就把花瓶搬来——它看起来有年代了,可是放在那张石膏桌上,合适得如同特别订制。
“这可是我的私货,”她同他说,“若不是效果实在好,我才舍不得出借。”
他站在她的侧后,她有十分好看的侧影和精巧的耳朵,一只手习惯性托住下巴。她的声音敲到他的耳鼓,忽然一丝微弱的电流窜过他全身。
“那么,让我请你喝一杯咖啡表示感谢。”
“好啊,”没想到她爽快答应。

“这花瓶是我八岁时候收到的一件特别礼物。其实我不知道是谁把它送给我的,可是得到这只花瓶,我忽然爱好花卉植物,园艺技巧也如有神助……”
“我的家庭出生不错,可是父母忙于生意,唯一的姐姐大我很多,小时候我的个性拘谨沉默,唯一的乐趣就是同家中的花花草草对话交谈,你相信吗?它们是有灵性的,它们懂得我的心情,还会开解我的心事。他们喜欢我用这只花瓶为他们浇水,因为他们的开解,我慢慢变得开朗。”
“你大概觉得,我有一个妄想症的童年吧?”她笑起来。
知道这些故事的时候,他与她已经定期约会。不,他一点也不觉得她可笑,他似乎在听一个熟悉的故事,他完全理解她童年时候的感受,他多希望他自那时候起就能陪伴在她身边,让她寂寞的童年里多一些亮色。
怎么会有这么熟悉的感觉呢?也许世事常常是相似的。
又或者——会这样想,只有一个理由吧?
他已经爱上了她。

来了,这就是缘分吗?
看一看日历,如果是的话,也许马力还能赶上他的喜酒呢。

<完>
[ 此贴被折光暗语在2009-09-17 01:03重新编辑 ]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h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Posted: 2009-09-16 06:15 | 4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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