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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十九]≡≡逆转裁判——忘却的逆转≡≡ 第二天的生死投票

第二天投票结果


Quote:
计票结果:狩魔冥、绫里千寻进入生死投票!

狩魔冥———— 3票 by 绫里千寻、系锯圭介、矢张政志
绫里千寻——— 3票 by 成步堂龙一、狩魔冥、御剑怜侍
系锯圭介——— 2票 by 大婶儿、还有一票来自诅咒

投票次序:绫里千寻、系锯圭介、成步堂龙一、矢张政志、狩魔冥、大婶儿、御剑怜侍

绿色名字为改票后的顺序。


计票结果:狩魔冥、绫里千寻进入生死投票!

请7位活着的游戏者在本贴后跟帖投票,并说明理由。生死投票中大家只能投票给上述2人之一!

投票持续到3月21日星期三晚上23点结束。在投票截止一个小时之前,即3月21日星期三晚上22点之前,每位游戏者可以改票一次。

投票和改票时请注意:
  1. 投票和改票不要求固定格式,只要在跟贴中清晰、明确的指出自己的投票对象或改票对象,并说明自己的投票理由即可。

  2. 投票或改票不得附生效条件,或者要求天神根据设定的条件从几个投票对象中选取一个。

  3. 改票仍需以跟帖的方式进行,不得编辑自己原来的投票贴。如果编辑原贴导致天神不能判断改票者的原来一票投给了谁,这一票将被计为投给了改票者自己!

  4. 改票在有效时间内只有一次机会,再次改票无效。

  5. 当天神认为游戏者的投票因为措辞含混或笔误而可能引发歧义,无法清晰判定这一票投给了谁之时:如果是原投票有歧义,无论是否在改票时段内,天神均可要求游戏者再次投票,但取消改票权利;如果仅仅是改票有歧义,天神将判改票无效,仍按原投票计票。

投票不得弃权。逾期未参加投票的游戏者,视为自动退出本次游戏。

本贴仅供投票之用,请勿在本贴中开展分析讨论。
替补、出局者和没有参加本次游戏的看客没有投票权。




温馨提示:本论坛服务器的时钟比北京时间快14分钟左右,压秒改票请提前一刻钟改票。
Posted: 2007-03-20 22:08 | [楼 主]
狩魔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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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香香睡美人于2007-03-20 23:13发表的:

就算黑暗真是已死的春美,她昨晚行使的权利也是有效的啊。只是估计没有行使。


还有可能没有死。
Posted: 2007-03-20 23:14 | 1 楼
狩魔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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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绫里千寻

理由:木有理由
Posted: 2007-03-21 21:28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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