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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睡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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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十五·公告]关于郭巨侠遗言之外另开贴的处理办法

再次重申一下规则,游戏中非默哀期允许游戏者有限度的诈尸,但需遵守诈尸的规定。



Quote:
4.2 遗言
当夜被杀的游戏者,白天可以单独开一个帖子留下遗言,指控杀自己的凶手。
遗言可长可短,可以是一段剧情,也可以是系统的分析。遇害者还可以随时更改自己在遗言中指控的对象。
被束魂所杀的游戏者或被蝴蝶夫人牵连而死的游戏者也有留遗言的权利。
被处决者没有留遗言发表系统的分析贴的权力。
除了留遗言之外,死者的发言就是诈尸。

4.3 诈尸
因为诈尸者的游戏身份已经公布,发言的可信度远较其他游戏者为高。为维护游戏平衡性,禁止诈尸者以真身或马甲单开主题发表系统的分析贴,只能以短小的跟贴的形式参与发表个人意见。
诈尸者违背这条规定发表的分析贴,由天神移入天神专用版块暂时保管,游戏结束后再移回游戏区。
被招魂者不受诈尸规定的制约。




第一夜死者郭巨侠在遗言之后有一个单开的主题帖,违反了诈尸的规定,天神看到后已经将该贴转移进神区,待游戏结束后再释放。

请其它游戏者同样注意相关的规定。
[ 此贴被mecyl在2006-09-19 21:22重新编辑 ]
生活就是不少不多,不庸俗不痛苦,刚刚好
Posted: 2006-09-19 21:15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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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遇害者可以随时更改自己在遗言中指控的对象,并且还可以诈尸。
我还以为写完遗言就不可以再讲话了~~~~~~
“清新又明朗的早晨,我希望每天都能看到你。”
Posted: 2006-09-20 11:14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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